⒈隻瀦頭 发表于 2010-1-6 22:31:45

谁有论坛规则的链接哦。老是被犯规删帖。

上次被删帖是为了升级论坛级别听别人的无限发同样的帖子了。被删。
这次被删帖是再不同人发的帖子里边回复了同样的语言。被删。有点郁闷。跟不同的人说同样的话不应该算重复发帖吧,
我想问下。如果同时几个新手问不同的新手问题。某位管理给他们每人都发了1个新手链接。(不包括管理员帮助新手。只是打比方)这样应该如何算。
别人发个贴。无论发的什么帖子。只要不是恶意帖子、帮别人顶下总没错把。1个帖子里边顶一下。没什么大问题吧。更何况自己无限发帖是占用了交流论坛的空间。回帖好像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啊?我又没什么恶意。只是论坛称号一直不变。想尽快换个级别。

瓶子d暴君 发表于 2010-1-6 22:59:57

简单的说就是。。。

在水区灌水 不要连续回复超过三楼就行

也不要纯发图片和表情就好

多回答一下问题什么的 也会升的很快的!

半年多了 论坛里规定现在是比较松了。。。

伊邪那美 发表于 2010-1-6 23:10:23

被瓶子盯上真是杯具了。。。

灼眼の夏娜 发表于 2010-1-6 23:12:52

确实额
看到你在交易区 水了一下 。。。

⒈隻瀦頭 发表于 2010-1-6 23:15:43

我1个帖子就给人家回一个

灼眼の夏娜 发表于 2010-1-6 23:28:09

还是老老实实在水区水吧...

灼眼の夏娜 发表于 2010-1-6 23:29:42

当初 我也被人删过的 和心疼的
但是我在水区水他们就管不了我了

露菲儿 发表于 2010-1-6 23:35:14

※二、回帖规则※

1.为了增近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即日起对针对主题能够谈出自己内心看法的好的回复进行加分奖励。
2.回复字数不能少于2个汉字,4个字符!
3.回复帖跟主题毫无关系的或没实质性内容,如一连串英文字母、数字〔例DDDDDDDD,11111111,dasdsads等等〕 一律视为恶意灌水。
4.严禁在回复中带有侮辱,骂人、讲粗话等,严禁恶意攻击其他会员。
5.严禁照搬和复制前面回复。
6.严禁连续5篇主题回复为同一内容。
7.禁止同一主题多次回复相同内容。
8.恶意灌水者屡教不改的视情节严重给于禁言1-10天的处罚!
9.严禁反复炒作、煽风点火,蓄意恶化和扩大事态 ,违者以故意破坏论坛秩序、风气论,严加惩处。


LZ以同一内容回复总和20次,属于严重违反回复规则。
由于原先不知版规,只是提醒。

露菲儿 发表于 2010-1-6 23:36:18

http://www.pkml.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0
唯有总版规 适用于全区〔原创区除外〕无视版规按律严惩!

ミ﹏蒶铯噯 发表于 2010-1-7 09:18:34

你真是一个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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