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恋﹏ 发表于 2010-2-11 17:44:07

————————交易区发帖细则,发帖前请仔细阅读——————

关于收购区和出售区的发帖细则:

一、收购区和出售区区主题帖分为以下几类,请发帖人遵照以下细则,视本人情况发帖:

各色宠物:收购或出售各种宠物(300R以上宠物禁止交易)
武器装备:各种武器、防具、戒指、首饰、水晶、海神破烂(破衣破靴等)
材料宝石:1、制作或合成武器装备的材料,如辰魔道具、4大系宝石、攻敏水晶材料; 2、各级各色宝石,如1-11级各类宝石;3、零件类,如Q零件
其他杂物:未在以上分类提到的其他物品,包括任务证明、礼券、积分、金块、船票机票、蛋壳、驱魔香、料理血瓶等。注意:若是出售或者收购多种类型的物品,不能用以上3个分类加以概括的也请选择本分类
交易结束:当交易完成时,请修改分类,避免交易重复。

二、请发帖人尽量在帖子标题上明确出售或收购的物品种类
例:(仅供参考)
仅出售一类物品:    [材料宝石] 出售10骑5个,价格面议
                              [各色宠物] 收4小龙一套,联系QQXXXXXXXXX
                              [其他杂项] 出售公主证明2张

出售多类物品:[其他杂项]男女明星宠、各色10级宝石和各X戒指

以结束的交易请重新编辑在标题后面加(结),或者分类选择交易结束,内容不要清除,为方便其他玩家参考价格内容。

      为了帮助玩家尽快找到自己所需的东西,提高交易效率,请发帖人自觉遵守发帖细则,做好帖子分类,并尽量在贴子标题上明确写出出售或收购的东西,谢谢配合!

那一缕长发飘飘 发表于 2010-2-11 19:44:36

我一直都这样,否则不良哥会很辛苦的,以前每次都是他帮我修改已解决什么的!

尛乔流水 发表于 2010-9-26 01:45:50

各色宠物:收购或出售各种宠物(300R以上宠物禁止交易)
   关键就是这个

夏儿 发表于 2011-3-12 18:18:32

支持 0 0   

坏小孩 发表于 2011-10-1 16:40:37

支持 0 0

叛逆小黑 发表于 2011-10-1 20:56:55

这坟挖的……太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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