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天不良 发表于 2013-2-25 18:46:57

唯有魔力论坛版主申请规则

唯有魔力论坛版主申请规则将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3月1日前会对下述规定细节进行小规模调整,最终版以本帖3月1日以后的内容为准。在本帖发布之日至2月28日期间,不接受版主申请。

一、申请帖格式:

1、申请帖标题:申请论坛XXX版主(如申请魔力海洋馆版主、申请休闲娱乐区分栏版主)

2、申请帖内容:需包含申请原因、申请职位、申请人自我介绍及主玩特色区还是怀旧区等内容,不可只一句话了事。

3、注意事项:
(1)只有在版务管理区发布的申请帖才具有申请效力。
(2)只能申请荣誉会员、唯有养老院、版块版主和分栏版主,总版主不通过发申请帖方式进行申请。
(3)版务管理区与勋章荣誉区不设版主,但站务管理区可设分栏版主(以便管理活动区等板块)。
(4)其他注意事项可参考版主须知http://www.pkml.cn/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505





二、版主设定:

(一)总版主

1、设定原则:
(1)总版主最多3人。特殊情况可增设至最多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结束后须恢复至3人以内(含3人)。
(2)总版主当其论坛离开天数达到10天或月发帖数不达30帖时视为自动离职,权限降至“荣誉会员”(提前请假除外)。
(3)总版主不得兼任论坛其他版块职务,包括“论坛元老”等。
(4)注册ID满3年以上且中途离开唯有(离职)的老玩家,原则上不予以评定总版主,可进行论坛元老的评定。

2、评定标准:
(1)注册ID满1年。
(2)曾经担任过论坛版主。
(3)在游戏、论坛或新手群中有一定知名度。
(4)总版主由论坛管理员及现任总版主、论坛元老投票确定,得票超过半数以上即可当选,论坛创始人(唯有子时言)有一票否决权。当选后由管理员进行操作认定。

3、申请方式:
(1)总版主不通过在版主申请区发帖申请,只能经推荐后由管理员进行认定。
(2)推荐方式可自我推荐,也由其他在任版主、元老推荐。



(二)分栏版主

1、设定原则:
(1)每个分栏的分栏版主原则上最多2人。特殊情况可增设至最多不超过4人,特殊情况结束后须恢复至2人以内(含2人)。
(2)分栏版主当其论坛离开天数达到20天或月发帖数不达30帖时视为自动离职(提前请假除外)。
(3)分栏版主原则上只能再兼任一职其他版块版主职务。

2、评定标准:
(1)注册ID满6个月。
(2)曾经担任过论坛版主。
(3)在游戏、论坛或新手群中有一定知名度。
(4)分栏版主由论坛管理员、现任总版主或论坛元老进行评定,当选后由管理员进行操作认定。

3、申请方式:分栏版主需在版主申请区发帖申请。



(三)版块版主

1、设定原则:
(1)每个版块版主原则上最多2人。特殊情况可增设至最多不超过4人,特殊情况结束后须恢复至2人以内(含2人)。
(2)版主当其论坛离开天数达到30天或月发帖数不达30帖时视为自动离职(提前请假除外)。
(3)版主原则上只能再兼任一职其他版块版主职务。

2、评定标准:
(1)注册ID满2个月。
(2)在游戏、论坛或新手群中有一定知名度。
(3)版主由论坛管理员、现任总版主或论坛元老进行评定,当选后由管理员进行操作认定。

3、申请方式:版主需在版主申请区发帖申请。

第六天不良 发表于 2013-2-25 18:47:16

3月1日起施行,现在至3月1日期间不接受版主申请

春雨砸小楼 发表于 2013-2-25 18:49:14

清晰严明,支持不良兄

妖月 发表于 2013-2-25 18:59:15

不错 不错这是必须规范起来的

诡异默默 发表于 2013-2-25 20:23:49

有了一些修改

未末 发表于 2013-2-25 22:03:22

的确有些修改,不过注册ID时间这一栏真是我的致命伤啊

叛逆小黑 发表于 2013-2-26 11:07:45

咳咳,我是该入元老院么……可是我论坛ID不满3年

幻月妖 发表于 2013-2-26 11:16:59

哥似乎不满足总版的要求


小六子...
你丫在排挤哥么

未末 发表于 2013-2-26 11:27:36

不娘的意思就是楼上的你该去养老院了

看在你和师傅基友的关系上,我会侍奉你终老的

鬼潶大人 发表于 2013-2-26 11:35:05

居然还有人伺候……这待遇我等屌丝伤不起啊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唯有魔力论坛版主申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