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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狼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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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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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一章 复杂心情




车在一条长长的河流前停了下来。河的两旁的树木枝叶茂密,有的枝条犹如女人的细嫩的胳膊一样,浅浅的插入水中,河水非常清澈,隐约可以看见水里自由戏耍的一对对小鱼。
  黄欢欢脱去鞋袜,轻轻的蹲在河边,让河水恰好打湿自己白嫩小巧的脚。

  “真凉啊。”

  她用手轻轻摸了一下水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金洋也走了过来,站在她的身后,体会着乡间河水的味道。

  “你看这对小鱼多么幸福。”

  黄欢欢望着从自己脚边游过的两条戏耍的小鱼,眼里充满了羡慕。

  突然,她猛的一伸手,向水里抓去。河面溅起了高高的水花,受惊的小鱼慌忙的逃走了,但黄欢欢的手里却已经抓住了一条。

  小鱼在她的手里不断挣扎着,黄欢欢的手也越来越紧。

  她兴奋而残酷的盯着手里垂死挣扎的小鱼,轻柔的道:“你现在一定很痛吧,你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吗?”

  望着黄欢欢的变态举动,金洋更加肯定了黄欢欢的心理有问题。

  “我最讨厌看见别人幸福的样子,我恨别人比我幸福!”

  鱼终于停止了挣扎,它的身体被黄欢欢捏的凹陷了下去。

  黄欢欢慢慢的松开了手,“噗哧”一声,已经不成形状的小鱼落进了水里,激起了一道水花。

  黄欢欢将手洗干净以后,慢慢的站了起来。她仿佛有心事一般,怔怔的站在那里,望着远处天际。过了良久,她突然转过头,阴沉着脸望了金洋一眼,然后沉声道:“走,该去吃午餐了。”

  闻言,金洋几乎要晕倒了,难道黄欢欢每天的生活就是这样过的吗?

  午餐和早餐差不多,黄欢欢仍然只是喝了一,二瓶酒,吃完午餐以后,黄欢欢又带着金坐车去逛县城。

  到了晚上,黄欢欢又和昨天一样,拼命的给自己灌酒,将自己灌得大醉,回家便和金洋做爱。一切都仿佛是昨天的重复,唯一不同的是今天没有什么人来找金洋的麻烦了。

  金洋静静的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突然觉得黄欢欢其实很可怜。正因为她没有得到幸福,所以她才嫉恨所有比自己幸福的人,甚至是鱼。

  同时他心里也产生了一个疑问——徐辉呢?徐辉去哪里了呢?徐辉和黄欢欢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始终没有出现,也没有听过黄欢欢提起过他?本来金洋想在黄欢欢喝醉时,从她嘴里问出什么东西,谁知黄欢欢根本就没有提到徐辉。而金洋也不能直接问出口,毕竟,金洋在黄欢欢的眼里是个刚来这个县城的外地流浪汉,不可能知道徐辉这个人。

  第三天,第四天,每天的生活都是这样重复着。金洋心情越来越烦躁,而黄欢欢也经常迷茫的望着金洋,似乎有什么心事,而且她的心事也越来越重,脾气变得很暴躁,经常打骂自己的手下和那些她所谓的“奴隶”。金洋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第五天,金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产生了一个忧虑。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用不了多长时间,他易容的事就会被拆帮。因为他的易容不能管太长时间,他必须想办法在重新易一次容,但是这里没有任何道具,而黄欢欢和自己几乎是行影不离的。

  正想着,那熟悉的敲门声又响起来了。

  当金洋打开门,看见外面的人后,他微微愣了一下。

  黄欢欢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衣,打扮的很性感,站在门外,像一个精心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金洋没有想到今天会是黄欢欢亲自来喊自己起床。他干咳了一声,“我已经洗完脸了,是不是要去吃早餐了。”

  黄欢欢没有说话,她双目复杂的望着金洋,静静的,犹如在看一件即将失去的心爱的东西。

  金洋被她看的有些不自然了,又故意干咳了一声。

  这次黄欢欢终于回过神来了,她突然伸出手来,轻轻的拉住了金洋,柔声道:“我们走吧。”声音轻柔的如同在春风中舞动的棉花。

  金洋突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黄欢欢除了在床上,从来都没有对他这么温柔过。

  当和往常一样,来到包厢以后,黄欢欢首先默不作声的喝下了一瓶酒,喘了几口气后,她突然像一只波斯猫一样,走过来坐进了金洋的怀里。

  就在金洋感到迷惑时,她犹如一条蛇一样,紧紧的缠住了金洋,然后将自己的嘴唇和金洋的嘴唇紧紧的贴在了一起,主动将自己的舌头送进了金洋的嘴里。金洋也被她挑起了性欲,开始和她疯狂的吻着,突然,金洋感到嘴唇一阵刺痛,他心里一惊,猛的一把推开了黄欢欢。

  黄欢欢的嘴唇和牙齿上粘着血,犹如刚刚吸完血的美丽而神秘的女吸血鬼一样,眼角挂着珍珠般的泪珠。

  看着她那幅凄惨的样子,金洋心里更加迷惑了。本来,当黄欢欢突然咬自己嘴唇时,他以为黄欢欢发现了自己的身份,要害自己,但当他推开她以后,却发现她只是从自己的嘴唇上咬下了一小块皮,而她此时的表情,让任何铁石心肠的男人看见了也会心痛。

  “你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金洋小心的在她的脸上抚摸了一下,轻声问道。

  “没,没什么。”

  金洋的声音似乎惊醒了她,她怔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常色。她缓慢的从金洋的腿上站了起来,然后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又开始大口大口的喝酒。

  当第二瓶酒瓶空了的时候,黄欢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望着金洋道:“我想请你帮我做一件事,你愿意吗?”

  金洋静静的望着她,柔声道:“你说吧,只要我能够做到的,我一定会帮你。”

  “我要你帮我杀一个女人!”

  当黄欢欢说“女人”时,几乎是咬着牙齿说出来的,说完以后,她松了一口气,缓慢的靠在了椅背上,似乎很疲倦的样子。

  金洋的心一怔,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你愿意吗?”

  黄欢欢静静的看着金洋,观察着他的表情。

  “那女人和你有仇吗?”

  “是的,她抢走了我心爱的人,我要让她付出代价,我要她死!”

  黄欢欢的表情突然变得凄厉起来,眼中也慢慢涌上了恐怖的血丝,拿着酒瓶的手不断的颤抖着。

  抢走了自己心爱的人?女人?金洋的心里猛的一颤,似乎想到了什么,女人,心爱的人,徐辉?

  金洋的大脑逐渐清晰了起来,他终于知道了徐辉为什么一直没有出现,也知道了黄欢欢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黄欢欢心爱的人,百分之九十就是徐辉。正因为徐辉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报复心极重的黄欢欢才会在外面不断找男人,才会那么放荡。她要报复徐辉,既然徐辉要找别的女人,那她也要找别的男人。

  金洋越想越觉得自己推理的正确。也许徐辉还不知道黄欢欢已经变成了这样,而且他对黄欢欢还有一丝愧疚,所以就将这个县城交给了她管理,让她成了这里的大姐大。

  “你到底愿不愿意?”

  “好,不就是杀一个女人吗?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去做,即使是付出我的生命。”

  金洋慷慨激昂的道,同时,他尽力使自己的眼里充满了柔情。

  黄欢欢的脸上突然又浮现出了一丝犹豫之色,她轻咬着自己的下唇,一副拿不定主意的样子。

  金洋怕她又改变的主意了,连忙打断她的思绪,问道:“她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下手?”

  黄欢欢一听见“她”这个字,脸上的犹豫之色一扫而空,她的心终于被仇恨填满了。

  “今天下午,我以前的男朋友会去一个建筑场检查施工情况,那贱人一定会跟在他身边的。你可以装成一个工人,找机会杀了那贱人,然后再逃走。事成后我不会亏待你的。”

  黄欢欢望着金洋淡淡的道,其实她的心里已经卷起了惊涛大浪,今天过后,无论刺杀是成是败,眼前这个男人都只有一条路——死。黄欢欢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她感到自己有些离不开眼前这个男人了,无论是精神上,还是身体上,这个男人都能满足自己,让自己快乐。

  当同时她心里的另一个声音一直在叫嚷着——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自己绝不能再对任何男人产生感情,任何让自己心动的男人都必须死。、

  “好,那我们现在是不是该去准备准备了?”

  金洋突然站了起来,微笑着问道,终止了黄欢欢内心的挣扎。

  黄欢欢无力的叹了口气,她有种感觉,无论这次是成是败,这个男人事后都无法逃离工地,他一定会死在徐辉的手中。不过这样也许更好,如果他一旦逃出来了,自己可能会不忍心杀他,给自己留下一个心魔。

  黄欢欢缓慢的站了起来,她感觉自己突然苍老了很多,全身没有丝毫力气。

  到家以后,黄欢欢给了金洋一把枪,金洋没有接,他选中了一把匕首。他认为自己用匕首更顺手一些,他以前从来没有使用过枪,他怕自己慌忙之间会失手,而对于匕首,他一向是百发百中的。

  一切准备妥当以后,黄欢欢和金洋吃了最后一顿午餐。两人的心情都非常复杂。黄欢欢有好几次想放弃自己的计划,但最后还是强忍住了。

  吃完饭以后,黄欢欢便将金洋带到了工地上,并且通过自己的关系,将金洋安排进了施工队。金洋仔细的观察了工地的地形,方位,还有周围的布置,心里慢慢计划着事成以后自己逃走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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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二章 刺杀





黄欢欢特别交代了一下那女人的样貌,临走前,她似乎又想起了什么,特别吩咐金事成以后暂时不要去找她,先去外面躲两天,等事情平息以后再回来,回来以后,她会给金一笔钱做报酬的。
  当一切交代完以后,黄欢欢便离开了。本来她想亲眼看见那个女人死时的惨状,但她又怕因为自己在场,会引起徐辉的怀疑,只好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当金听了黄描述那女人的相貌时,心里隐隐觉得那女人有些熟悉,但他没有细想,他要杀的是徐辉,至于那女人是谁,并不是很重要。

  下午,当金正在给上面的建造工递砖时,三辆豪华轿车开了过来。接着,从前后两辆车中各下来了三个穿着一身黑衣,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接着从中间那辆车先走下来了一个留着长发的中年人,那人的个子有些矮,相貌长的非常普通,属于那种见过就忘的内型。但金却丝毫不敢轻视他。在场的这么多人中,金感到唯一能够威胁自己的就是这个人,金已经嗅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

  那人下车后首先四处观望了一下,目光在金的身上略微停留了一会,又移到了别处。

  金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连忙埋下头继续干活,他感到那目光仿佛穿透了自己的身体。待那目光移开后,他才用眼角的余光继续观察着中间那辆车,他感到他要等的人就在那辆车里。

  中年人观察完了周围的环境以后,慢慢的打开了后车门。

  一只光亮的黑色皮鞋从车里慢慢伸了出来,接着,一个穿着西服,外面披着一件风衣的男人缓慢的走了出来。

  徐辉!

  金的心突然紧了起来,手也颤抖了一下。

  徐辉出来以后,用左手小心翼翼的扶着一个穿着青色皮衣的女人走了出来,那女人一出来,便用手挽上了徐辉的胳膊。

  一看清那女人的相貌,金突然怔住了,手再次颤抖了一下。

  野婆娘?!

  曾经虐待过自己,将自己关进小黑屋的野婆娘?!

  刚开始是酒吧的坐台小姐,后来变成了高级女警察,现在竟然成了徐辉的情人,而且还是横刀夺爱。这个女人未免太会变了吧?她怎么会成了徐辉的情人?

  其他的工人也都在观望徐辉他们,。所以金刚才的异常反应,他们没有注意到。

  接着,包工头笑着迎了上去。徐辉和他谈了几句话后,在众人的保护下,慢慢向金这边走了过来。

  金的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上,手心全是汗水,他一边继续递着砖,一边注意着徐辉。他感到所有的人的目光都注视着自己,他甚至认为自己的身份已经被徐辉认出来了。他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飞刀始终安安稳稳的躺在他的怀里,没有发出去。

  不要怕,大不了和他同归于尽,怕什么!

  金不断给自己打着气,心里逐渐开始恢复平静。徐辉离他也越来越近了,他几乎已经听见了徐辉的脚步声。

  是时候了!金猛地一转身,手闪电般的向怀里伸去。

  当金突然转身时,徐辉正在包工头的介绍下观看施工情况,根本就没有留意到金。但金的突然举动却引起了徐辉身边的女人和那中年人的注意。当金的身体刚转过来,中年人目光便如闪电般的转到了金的身上。

  几乎是同时,金和那中年人一起将手伸进了怀里,“啪”的一声枪响和一道划破半空的寒光,接着传来了一声惨叫。

  那匕首稳稳的插在野婆娘的背部,刚才在金发出飞刀的瞬间,野婆娘突然转身护住了身边的徐辉,用后背挡住了那把刀。

  金闷哼了一声,身体急速后退,鲜血不断的从他的胸口流出。

  只到此时,那些黑衣保镖和徐辉才反应过来,徐辉紧紧的抱住了倒在自己身上的女人,发狂似的大声吼道:“开枪打死他。”

  那些保镖纷纷从怀中掏出枪来,对着已经逃的很远的金一阵乱射。

  那中年人早已经将枪收入了怀里,冷眼看着逐渐消失的金的背影。

  “你怎么让他逃了!”

  徐辉完全失去了理智,抱起已经不知道是生是死的女人,将目光移向站在那里没有什么反应的中年人。

  中年人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我杀人从来不会使用第二颗子弹。”

  “难道他活不了了?”

  “如果一个人的心脏被子弹穿了一个洞,那个人还能够活吗?”

  “你射中了他的心脏?那他怎么还能跑那么远?”

  “这也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不过,我敢肯定我刚才的那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脏。无论他跑得再远,下场也只有一个——死!”

  中年人眼中闪过了一道寒光。

  听他说得如此肯定,徐辉的脸色稍微好了一些,毕竟,他曾经亲眼见过这个神射手的厉害。

  当他的目光移到怀里脸色苍白的女人身上时,突然再次发狂了,“快,快开车去医院。”

  边吼着,他边向离自己最近的车冲去。

  那名包工头脸色苍白的怔在了那里。

  ***

  胸口传来的一阵一阵的刺痛不断的刺激的金的神经,使金维持着大脑的清醒,他用手捂着胸口,血已经染红了胸前的衣服,不断从他指间冒出。

  难道我真的就这样完了?

  金感到意识越来越迷糊,双腿麻木的向偏僻的小路跑去,周围没有一个路人。

  金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这附近没有任何医院,就算有医院,他也不敢进去,因为他受得是枪伤,去医院等于去监狱。他一定会受到拷问的。

  他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他感到自己的双腿像铁钎一样沉重,他一步一步向前艰难的移动着,视线也逐渐模糊了。难道就这样死了?我不甘心啊!

  他在心里拼命呐喊着,但身体终于不支,慢慢的倒了下去。

  在倒下去的一瞬间,他仿佛看见前面有一个老人,那老人坐在地面上,容貌有些熟悉,有一些模糊,他正微笑着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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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三章 奇人




这是什么地方?
  金站在漆黑的洞里,四处张望着。

  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什么地方?

  金边想着,边慢慢的向前摸索着,前面仿佛是一个没有尽头的黑洞,越向前走,他感到双腿越沉重。

  突然,前面浮现出一个椭圆行的光球。金吃了一惊,停止了前进。

  耀眼的光球慢慢的上升着,当到达一定的高度以后,便停了下来,悬浮在了半空中。

  光球的里面逐渐出现了一个模糊的人的脸。渐渐的,那张人脸变得越来越清晰。

  老爸?!

  老爸,你怎么在那里面?

  金一看清那人的相貌,大吃了一惊,随即冲着那个球大声喊着。

  孩子,回去吧,你走错了方向。

  那张脸微微笑着,怜惜着望着金,目光中透着无尽的慈爱。

  走错了地方?

  金用手摸了摸头,傻傻的问道,那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你怎么在球里?

  回去吧,回去吧••••••

  球里的人没有回答金的问题,不断的重复着三个字,声音缥缈而空洞,仿佛来自一个遥远地方。

  接着,那张脸越来越模糊,最后渐渐消失了。

  爸!不要走!不要扔下我!

  金心里一阵惊慌,伸出双手向空中抓着。

  光球突然也消失了,周围又变成了一片漆黑。

  金在黑暗中不断吼叫着,但周围除了他自己的回音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声音。最后,他停止了喊叫,在黑暗中静静的站了一会,然后缓慢的转身,向后面走去。

  走了一会,突然一道光柱从上空射来,在金慌忙的挥舞中,他被那道光柱吸了上去。

  “啊!”

  金大叫了一声,眼睛猛的睁开了。

  一张熟悉的老人的脸映入了金的眼中。

  “小子,你终于醒了。”

  老人看着金迷茫的脸,笑眯眯的道。

  “看来你小子真的是福大命大,连续两次的血光之灾都要不了你的命。”

  老人脸上露出兴奋之色,不断的搓着双手。

  “啊,是,是前辈。”

  金虚弱的道,声音时断时续。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个老头就是曾经两次提醒过自己的算命先生。

  “嘿,先不要说话,好好养伤,有什么话等伤好了以后再说。”

  说完,老头又自言自语般的道:“看来圣光还真够厉害的,竟然可以将破损成那个样子的心脏修复好,嗯,不知道它还有什么惊人的作用。”

  “圣光?”

  金洋闻言愕然问道。

  “嗯 ,没什么,你好好休息吧,不久你的伤就会好的。”

  老人似乎暂时不想告诉金洋实情,支吾着道,“我去外面炼药了,你好好休息吧。”

  金洋感到头有些晕,见老人不想回答,也没有再追问。等老人出去以后,金洋的眼球四处转动着,观察着自己身处的环境。他发现自己竟然在一个小茅屋里,自己的床是用几块木板和几块砖搭起来的,而盖在自己身上的竟然是名贵的虎皮。

  虽然金的心里充满了疑问,但现在不是自己说话的时候,迷迷糊糊中,他又睡去了。

  当他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旁边的小木墩上放着一碗正冒着热气的中药。而老人则闭着眼睛,双腿交叉,仿佛入定般的坐在地面上。

  金洋的心里一阵感动。他与这个老人只见过两面,而且自己并没有对老人有过什么特别的恩惠。而这个老人不但救了自己,给自己熬药,而且还日夜守在自己身边。想着,金感到鼻子有些酸酸的感觉。

  老人仿佛有感应般的,当金的目光一望向他,他的眼睛便猛的睁开了,电芒般的目光射到金的身上,金不禁吃了一惊。

  老人的目光随即涣散开去,变得柔和起来,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他没有用手去扶地,身体竟然直直的站了起来。然后,他拿起木墩上的汤药,移到金洋的嘴边,柔声道:“喝药吧。喝完药你就会好起来的。”

  金默默的注视着老人,心里感激的不知该说什么了。老人微笑着看着他,然后用勺子一口一口的将药喂进了金的嘴里。

  药味有些苦,但金心里却感到甜甜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每天金喝完药以后,老人便会出去,留下金一个人安静的睡觉。当金再次醒来的时候,老人一定会在身边放着一碗药等着金。

  大概两个多星期以后,金基本上可以活动了。老人一直都很少说话,而且金发现了一个秘密,这个老人似乎不用睡觉,每天晚上他都是像坐禅一样,双腿交叉坐在地上,双手平放在双腿上,一坐就是一夜。

  金刚开始以为因为老人的床被自己占了,所以他才每天在地上静坐。他要求老人一起到床上来睡,或者自己去别处睡。

  每当金这样说时,老人便会神秘的微笑着,然后慈祥的望着金,柔声道,我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在床上睡过觉了,你安心的睡吧。

  刚开始,金以为老人是为了安慰自己才这样说的,但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老人每天白天时,精神不断没有半点颓废,而且比一般的青年人都要好。

  金心里极其吃惊,同时更加感到这个老人神秘了。因为老人不喜欢金问问题,所以金很少说话。

  一天早上,当金醒来的时候,发现老人已经不在了。金慢慢试探的走下床,微微活动了一下手脚,发现伤基本上已经好了。他扭了扭脖子,然后慢慢踱步走出了茅屋。

  平时金醒来的时候,老人总是坐在金的旁边,所以虽然金知道自己可以下床走动了,但老人总是叫他好好的在床上躺着。金因为心存感激,不敢违背老人的意愿,只好压下心里的好奇,乖乖的躺在床上。

  今天老人竟然不在,金心里暗暗惊喜,他才不会放过眼前这个绝好机会。他轻轻的推开门,一看清外面的世界,他便犹如呆子一样傻了眼。

  外面全是参天大树。茂密的粗枝像蜘蛛网一样交叉在一起,耀眼的阳光透过网眼撒下了点点金色的斑点,犹如仙女撒下的美丽的花瓣。每棵树都有成人腰般的粗细,树下长着不知名的花草,一阵阵大自然特有的清香不断的向金袭来。

  这是什么地方?自己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金努力的搜索着脑里的记忆,感到眼前的一切是如此的陌生。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的向前走去,走到一颗大树下后,他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感到自己彻底的陶醉了。

  一阵干咳声传来,金慌忙的睁开双眼,只见老人手里拿着一把不知名的草,慢慢的走了过来。

  “前,前辈,我,我••••••”

  金望着向自己走近的老人,心里一阵惊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但老人脸上没有丝毫生气的表情,他露出了慈祥的笑容,在金的身边停了下来。

  “恩,很好,可以走路了。看来你的伤基本上已经好了,嘿,比我预想的还要好的快,看来的确是个不错的人选。”

  老人微笑着望着金,轻轻的点了点头。金虽然不知道老人在说什么,但因为老人没有责怪自己私自下床乱走,他的心里也暗松了一口气。

  “好了,看来这些草也没有什么用了。”

  说着,老人随手扔掉了手里的药草。

  金的眼睛一下子凝住了,他用手指着落在老人脚边的药草,仿佛看见什么不可思议的事一样,眼珠几乎瞪了出来,颤声道:“那,那,啊,蛇,前辈小心!”

  老人脸上仍然堆着慈祥的笑容,目光落在金的脸上,柔声问道:“哪里有蛇?”

  金定神一看,刚才见到的蛇全部消失了,地上是几十根刚才老人扔在地上的药草。

  难道我的眼睛看花了?金心里暗暗嘀咕着,他向前走了一步,蹲下身拿起那些药草,反复看了几遍,我刚才的确看见这些草落到地上以后,变成了一条条吐着信子的小蛇,怎么又变成了草了。本来金也不怕蛇的,但因为刚才金亲眼看见草变成了蛇,所以才异常惊讶。

  看来的确是我眼花了,大概是因为大伤初愈吧。

  这样想着,金的心里踏实了不少。他放下手中的草,站起身来,恭敬的望着老人,道:“谢谢前辈的救命之恩。”

  老头仍然笑眯眯的望着金,待金说完后,他将手搭在金的肩上,微笑着道:“先不要谢我。我可不是白白的救你的。”说着,他的眼中闪过一道狡黠之色,“其实那天我很早就守在那里了,就等着救你呢,我救你可是有目的的哦。”

  金突然一阵恍然大悟,难怪那天会那么巧,这一直是困扰在金心里的一大疑问。

  但他怎么知道我会受伤,而且会经过那个地方?还有,那天自己易过容,他怎么知道是自己?难道他一直都在跟踪自己?如果说跟踪自己,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自己做事一向是非常小心的,不可能被人跟踪了几天而一无所知,更何况还有一个比狐狸还要狡猾的黄欢欢。

  金几天前就发现自己脸上的假胡子已经被老人拿下了。

  望着眼前这个犹如神仙一样的老人,金陷入了无比的惊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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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四章 降头





“我知道你现在心里有很多疑问,有什么事进屋以后再慢慢说吧。”
  老头轻轻的拍了拍金的肩膀,然后率先向屋内走去。

  金强制压下心里的惊讶,慢慢的跟在老头的身后。

  当茅屋的门一打开时,金猛地跳了起来,一股冷汗从他后背冒出,他扯着嗓子惊恐的大叫道:“老,老虎!”

  老头不理会他的叫声,径直走到床边,然后转头望着金笑问道:“哪里有老虎?你又眼花了吧?”

  金的眼前突然一闪,刚才看见的那只站在床上,冲着自己咬牙裂齿的老虎已经不见了,床上只有一张虎皮。

  难道我的眼睛又花了?金心里暗想着,他走到床边认真的观察了一下虎皮,那张虎皮没有丝毫的异样。难道因为挨了一颗子弹,自己的视觉神经出现了什么问题?

  “好了,不要疑神疑鬼了,先在床上坐下吧。”

  老人打断了金的思绪,将手搭在金的肩上,顺势将金按坐在了床边,他自己则在地上坐了下来。

  “现在你的伤基本上已经好了。有些事也是该告诉你的时候了。你心里有什么问题,就只管问吧。”

  老头微笑着望着金,将手轻轻的放在了自己的双腿上。

  闻言,金心里涌上了一阵狂喜。这段时间,他心里的问题实在太多了,但老头似乎不爱搭理自己,弄的他有一肚子的问题却不敢问,差点憋死了。现在突然听见老头说自己可以随便提问了,他一阵狂喜之下,不知道该先问哪个了。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行踪?”

  思考了一会,金首先问出了刚才自己始终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老头的目光一闪,“嘿,这太简单了。你还记得那天你在小巷里遇见了我吗?那天你就已经中了我下在你身上的降头,此后,你无论在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都瞒不过我的眼睛。”

  “降头?什么降头?”

  “嘿,这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你知道传说中的巫术吧?其实降头就是巫术的一个分支。”

  “巫术?难道世界上真的有巫术这种东西?”

  金听得惊骇莫名,痴痴得张大着嘴,望着老头。

  老头冷笑了一声,“当然,巫术博大精深,比所谓的科学要高一个档次。只不过一些愚昧的人因为无法用科学来解释巫术的原理,便盲然否认巫术的存在,称之为迷信。”

  说完,他又冷笑了两声,接着道:“如果告诉中国最繁盛的时期唐朝的人,有一种盒子,它的一面可以出现能够移动的人的影像,恐怕他们也不会相信,而称之为迷信。其实,现在几乎每个人的家里都有这种盒子——电视机。科学与迷信之间只隔着一条线——时间。以后,基本上现在所有的迷信都会变成科学,就像在古代所谓的迷信现在都成为了科学一样。”

  望着老人那双闪着智慧光芒的眼睛,金虽然仍然对巫术的存在半信半疑,但也无法反驳老人的话,特别是老人曾经对自己的行踪了如指掌,这除了巫术,根本就无法有别的解释和可能。但金对于巫术一时之间也无法接受,这已经超出了他的知识范围。一个从小就被一种思想洗过脑的人,再叫他突然去接受另一种思想,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那你,你怎么会降头?”

  “嘿,我曾经是亚洲的降头师王,怎么会不懂降头?”说着,老头的目光变得炽热起来,“到目前为止,我在降头方面的造诣恐怕要比任何人都要高一些。”

  金的心再次受到了重击,感到喉咙非常的干燥。虽然他猜到这个老头的来历不简单,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然是什么亚洲的降头师王,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你,你既然是降头师王,为,为什么会来这个地方?”

  “我只是曾经是,现在早就不是了。”老人的目光又变得柔和起来,声音也温和了不少,“我是来保护我的徒弟,也是我的救命恩人的女儿。他的女儿在出生的那天,被他的仇人掉了包,我一直暗中跟踪着他的仇人,估计他的仇人怕被他发现,竟然躲到了这个偏僻的县城。”

  听着老人低沉的回溯往事的声音,金突然发现他的话里有个很大的漏洞。

  “你的徒弟知道他的女儿被仇人掉包了吗?”

  “他还不知道,他以为他的女儿死了。”

  “那,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或者你去把他的女儿救出来,你既然是降头师王,应该有这个能力吧?”

  “我又何尝不想告诉他,救出他的女儿呢?”老头脸上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但我不能这样做,否则就是害了他的女儿。他命犯天煞,是个天煞孤星,任何一个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只有他的亲人从一出生就没有与他见过面,才可以逃出此劫。如果他的亲人要想平安,就必须一辈子远离他。”

  “那你至少也应该告诉他,他的女儿还活着,或者救出他女儿以后,叫他不要与他的女儿见面,而将他的女儿送给一个好人家抚养。”

  “如果一个做父亲的,知道自己的女儿还活着,自己却不能与之相认,甚至不能偷偷的看她们一眼,那不是让他更加痛苦吗?”

  “难道他偷看一眼也不行吗?”

  “不但不能偷看,即使他们生活的地方离的不是很远,他的女儿仍然难逃劫难。”

  望着老人严肃的表情,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世上竟然有如此孤独的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自己而去,有谁能够忍受这样的痛苦呢?

  “那你也可以救出他的女儿,不要告诉他,自己找人抚养啊。”

  “自己找人抚养?嘿,我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身上不带分文。你叫我去抚养两个小女孩,这,这怎么成呢?本来,如果那个人要害那两个女孩的话,无论如何我也会出手救她们出来的。但经过我的观察,那个人不断没有害她们,反而将她们当成自己的女儿抚养。我犹豫了很久,最后决定就留在这里,暗中保护着她们。嘿,那个人已经被我下了降头,只要那两个女孩有任何痛苦的感觉,那个人便会感到十倍的痛苦。”

  “两个女孩?”

  金一愣,愕然的问道。

  “对,两个女孩,她们是孪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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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五章 情圣





  金洋身躯剧震,眼中泛起一道异光,不能置信的望着老头。他感到喉咙塞着什么东西,连呼吸也变得困难起来。
  “黄轩轩和黄欢欢就是,就是那对孪生姐妹?!”

  过了良久,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惊异,轻声问道。他现在终于知道了老头为什么会对自己这么感兴趣,为什么会救自己了。

  老头含笑望着金,微微的点了点头。

  虽然金心里已经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肯定自己的想法没错,当但看见老头点头承认以后,他还是被深深的震撼了。

  这也太戏剧化了。

  降头师王,天煞孤星,孪生姐妹,劫难,恩怨。这一切组合在了一起,将整个事件搅和的异常诡异和复杂。而自己,曾经是其中一个女主角的男朋友,还和另一个女主角发生了肉体关系,看来自己怎么也无法脱离这个泥谭了。

  “你要我做什么,就直接说吧。”

  金狠狠的吞下了一口口水,努力平息着自己起伏不定的心情。

  “我要你想办法使黄欢欢脱离徐辉的控制。”

  老人紧盯着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脱离徐辉的控制?难道她现在还被徐辉控制着?你那么厉害,你做不到我怎么做得到?”

  金用手摸了摸头发,讶声问道。

  “唉,”老人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那丫头还迷恋着徐辉那小子,不然她也不会让你去刺杀徐辉身边的女人了。我一个老头子,对男女之间的情啊,爱啊什么的,完全是一窍不通。但我知道徐辉那小子很坏,欢欢跟在他身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而且,欢欢的性格有些极端,再这样下去一定会引起天怒人愤。我要你去改变欢欢,让她变成一个好女孩,使她清醒过来,不要再跟徐辉混在一起了。”

  说完以后,老人眼中闪过一道精光,紧紧的望着金的眼睛,“我已经警告过徐辉那小子,如果他敢对欢欢不利,我定要他不得好死!”接着,他又深深的叹了口气,“但是,现在不是他纠缠欢欢,而是欢欢一直纠缠着他。”

  望着老人那惆怅而无奈的表情,金洋心里也苦笑了一下。看来这世上还有很多事,就算是这个本领高深没测的老人,也是无可奈何,难怪徐辉会冷落黄欢欢,没想到是这个老人在暗中威胁过他,而且黄欢欢显然还不知道这件事。

  “你警告过徐辉?依徐辉的性格,他怎么会,怎么会••••••”金洋本来想说徐辉怎么会放过老人,现在徐辉的势力这么大,就算老人的本领再强,也斗不过他。但金洋怕问出来后,老人会不高兴。

  老人似乎已经猜到了金洋想问什么,他先是微微一笑,然后昂首傲然道:“他当然不会乖乖的听我的话。但是他身上已经被我下了降头,只要我出了一点事,他就会有十倍的痛苦,如果我死了,他将会一辈子生活在痛苦之中,生不如死。”

  望着老人那眼中的森然寒光,金洋不禁打了个寒蝉,他丝毫也不怀疑老人的话,估计徐辉这段日子也不好受吧。

  “怎么样?”老人的笑容又柔和了起来,“如果你帮我改变欢欢,我就将徐辉交给你。”

  金洋有些犹豫了。这的确是个很诱人的条件,但是,他要自己去改变黄欢欢,这似乎不太可能。虽然黄欢欢曾经想杀自己,是因为受到徐辉的指使,自己可以不计前嫌。但现在反而要自己去改变那心理有些变态的女人,自己就算愿意,又怎么去改变她呢?她可是一个爱着自己仇人徐辉,而且心理极其变态的女人啊。从她喝醉酒后又哭又笑,便可看出她是一个心理极其矛盾的人。

  “你要我怎么去改变她?她喜欢徐辉可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啊。”

  “不,”老人的目光在金的脸上扫动着,狡黠的笑道:“如果你使她爱上你,一切不就简单了吗?女人是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改变一切的,虽然老头子我在爱情方面有些迟钝,但这一点我还是很清楚的。”

  “什么?”金眼珠几乎崩出来了,“你,你要我去泡黄欢欢?这怎么可能?你以为我是情圣?!”

  “对,你就是几百年才出现一次的情圣!”老人的眼中暴起一道精光,“世上有两种极其罕见的人,一种是只能孤独一生的人,那就是天煞孤星。还有一种人,他生来就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任何女人只要靠近他,就会莫名奇妙的对之产生好感。这种人的体内有一股神秘的气体,据我们的巫书上面记载,那种气体叫做圣光,它究竟有什么作用,巫书上面也不是记载的很清楚,但是,据我所知,它可以保护自己的主人,修复主人身体所受的伤害,还可以增强主人的性能力,使之无往不利。”

  金惊讶的望着老头,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他刚开始听老人说自己是情圣时,还以为老头在开玩笑,现在听了他的讲解,他不得不相信他的话了。原来自己体内的那股气体叫做圣光,难怪自己的性欲这么旺盛,也难怪连续两次自己都能大难不死。

  难道自己真的就是老头所说的第二种人?

  “嘿,其实当我刚来这个县时,就已经注意你了。后来轩轩遇见了你,我就知道轩轩这辈子算是离不开你了。但最后你莫名其妙的和轩轩分手了。当时我恨不得剁了你这小子,免得你继续去害其他姑娘。但我发现你本性不坏,就暂时饶过了你。前不久,当你对欢欢做出那禽兽般的事时,我几乎又忍不住要向你下手了。但最终我还是忍下了,决定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说着,老头的眼中暴起一道精光,“现在我就等你的回答了。你愿不愿意去改变欢欢?”

  金心里一阵苦笑,没想到自己强奸欢欢的事老头也知道,看着老头脸上那不怀好意的表情,金丝毫也不怀疑,如果自己敢说个“不”字的话,自己的小命就玩完了。而且自己做的事也的确太过分了一点。

  “好吧。只不过我只能尽力而为,结果怎样我可不敢担保。”

  金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老头脸上露出喜悦之色,连忙道:“只要你愿意,就一定会成功!”

  说着,他站了起来,拍了拍金的肩膀,道:“小子,你不会吃亏的。嘿,虽然欢欢的性格有些不好,但也可以慢慢改变的。”

  说完,老头的眼球转了几圈,接着道:“小子,你对降头感兴趣吗?”

  金一听,心里马上领会到老头要教自己巫术了。他强压下心里的惊喜,抬头望着老头问道:“降头可以做些什么?”

  老人神秘的笑了笑,道:“降头博大精深,学习降头如果到达一定境界,上天入地,号召天下万兽。几乎是无所不能。”说完,他又嘿嘿干笑了两声,“不过我还没有修炼到那个境界。”他意味深长的望了金一眼,接着道:“不过你如果好好的跟我学习的话,很可能超过我,即使达不到那个境界,也差不了多少。因为你这种人除了对女人有致命的吸引力以外,在降头方面也有惊人的天赋。”

  金听的心花怒放,没想到自己会有降头方面的天赋。但老头接下来的话却让金沸腾的热血冷却了下来。

  “我修炼到如今这种地步,用了六十多年,我也算是一个有很强的天赋了。但因为你的天赋比我强,修炼个五十多年,估计你就可以超过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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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六章 养鬼





看着金洋那幅沮丧的样子,老头又嘿嘿笑了两声,他用手拍了拍金洋的肩膀,道:“小子,你不用摆出那幅半死不活的样子。你只要随便跟我学点东西,保管你终生受用无穷。”
  金洋想起了老头随便在自己身上下了个什么降头,自己的行踪就被他掌握的一清二楚。他暗思如果自己学会了这一招,以后做什么事情就方便多了。而且,说不定还有更厉害的东西,就算不能和神仙一样,也比普通人强多了。自己随便学几个,以后岂不是照样爽歪歪?

  金洋的脸上又露出了充满向往和邪气的笑容。

  平涣微笑着看着他,温柔的目光在金洋的脸上扫动着,“好了,你现在已经正式成了我的徒弟,记住,你的师兄名字叫做施利,以后你很可能会遇见他,希望你们不要起什么矛盾。”

  “什么!?”

  金洋一听见施利这两个字,不由的惊呼了一声,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施利就是轩轩和欢欢的父亲?就是那个孤独的天煞孤星?

  金洋突然感到自己的命运好像早就被上天安排好了,上天事先编好了一个剧本,画好了一个圈,而自己就根据上天的安排在这个圈子里表演着。他惊叹上天的安排实在太巧妙了,而人类,却是如此的渺小,无论如何反抗也只是在圈子里翻滚。甚至,那些反抗也是上天早已安排好的杰作。

  “怎么?你认识你的师兄?”

  平涣看金洋一听见施利这两个字,就吃惊的叫了起来,而且脸上露出如此奇怪的表情,感到金洋和施利之间一定有什么关系。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越来越杂乱的心绪,他举目望了老头一眼,轻声道:“他就是我在深圳的老板。”

  平涣露出了个原来如此的表情,明白了金洋会如此惊讶的原因。他将手压在金洋的肩上,稳定金洋起伏的心情,然后嘿嘿笑道:“这更加说明了我们是有缘分的。嘿,一个是几百年难见的天煞孤星,一个是千年难遇的情圣。唉,你们都是对降头有特殊天赋的人,又恰巧碰到了一起,看来以后江湖不会那么平静了。”

  说完,平涣似乎想到了什么,目光中露出了深深的忧虑,然后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算了,以后会如何,都交给上天去安排吧。我只做完我该做的事就行了。以后的事不是我能够改变的了。

  “师父,我体内的那股气体会有什么负作用吗?”

  金洋想起了自己与黄欢欢做爱时,经常陷入疯狂状态,而且那天自己之所以会强奸黄欢欢,主要还是因为那股气体。当自己心里一产生想强奸黄欢欢的念头时,那股气体便冒了出来,而自己也仿佛完全失去了控制一样,当时他没有深想,但现在想起来,他不由的一阵后怕。

  特别是它仿佛有生命般,越来越强大。

  “负作用?”老人的目光变得迷茫起来,“我曾经专门研究过圣光,至今仍然还没有什么明确的结论。”说着,老人叹了口气,接着道:“任何事物有利就会有弊。我想,它会有一些负作用的,而且,它的用处也绝不仅仅只是保护你,增强你的性能力。它一定还有什么别的用处,可惜,至今我仍然没有研究出来,因为我体内没有圣光,无法去感觉,进入不了更深一步的研究。它究竟还有什么作用,以后你还要自己慢慢挖掘。”

  听了老人的话,金洋的眼中掠过一道失望之色,看来还要自己慢慢去研究了,希望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金洋叹了口气。

  “除了你以外,你的师兄施利的体内也有股圣光,到底你们体内的圣光是不是一样的,有没有什么不同,至今我还没有找到关于这方面的书籍。以后只能靠你们自己去研究了。”

  “师兄的体内也有圣光?”

  金洋讶声问道,看来自己以后有个伴了,他想到了施利以前好像特别注意自己,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多心了,看来自己并没有多心,施利一定是感觉到了自己体内那股圣光。但是,自己体内的那股圣光为什么只在自己受到致命的伤害,或者自己与女人做爱时才出现呢,平时它躲在自己的体内的哪个部位,自己能不能控制它?

  平涣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暗暗的叹了一口气,他握着金洋的肩的手紧了紧,道:“好了,希望以后你和你师兄能够好好相处,共同找出圣光的秘密。从今天开始,我便传授降头与你。你能够领悟多少,就要看你的天赋有多强了。”

  金洋正在思考圣光的事,接着又转想到了施利。没想到施利竟然是天煞孤星,而且和自己一样,体内有那个什么圣光。难怪自己第一次看见他时,从他的眼中看见了深深的孤独,还有一丝淡淡的悲伤。当时自己总感到他的目光能够看穿人的心思,仿佛有妖术一样,原来是因为他会降头术。

  金洋正沉思的时候,被平涣轻轻的拍了一下肩膀,思绪突然被打断了。

  平涣突然望着金洋神秘的笑了笑,道:“其实你刚才看见的蛇和老虎都不是你的幻觉。”

  金洋突然恍然大悟,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了过去,讶声问道:“难道那都是你使用的降头术?”

  平涣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接着道:“其实,修炼降头术最重要的就是修炼精神力。精神力是一切降头术的源泉。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修炼降头术的。精神力弱的人,就算学习一百年,可能仍然不知道降头是什么。”

  说完,他深深的望了金洋一眼,然后接着道:“像你和施利这两种特殊的人,精神力都特别强,所以我才说你们在这方面有特殊的天赋。刚才,你之所以看见了蛇和老虎,都是我用自己的精神力,影响了你的大脑,让你看见了我大脑里想让你看见的东西。”

  金洋的嘴张得大大的,仿佛在听天外夜谭一样。自从遇见了这个老头,他已经经受了太多令人吃惊的东西,并且,他知道自己以后的命运,也将会因为这个老头而改变。

  “我现在先将降头的一些基本知识告诉你吧。其实几乎所有的降头师,都养的有鬼,这些鬼常常被他们用来获取情报。”

  “养鬼?!”

  金洋越听头越大,他诧声问道:“你,你也养的有,有鬼?”说着,他不由自主的向四周看了看,全身打了个寒战。

  平涣看着金洋紧张的样子,呵呵笑道:“对,我也养的有。但我养的鬼害不了人,它只能帮我获取情报。”

  “你,你所说的鬼,真的是,是人死后的魂魄吗?”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微微平息了一下自己的紧张情绪,结结巴巴的问道。

  “嘿,可以这样说。但这些鬼必须是用特殊的方法,从刚死没有超过六个小时的婴儿身上提取出来的。”

  “那些鬼都不能害人吗?”

  “我说的这种鬼不能害人。但还有一种方法,是将没有超过六岁的活着的儿童身上的血全部抽干,然后再用极其恶毒的降头术处理他的身体,这样养出的鬼叫做血鬼。一般的鬼除了资深的降头师以外,普通人是看不见的,而且它们也不会害人。但血鬼却专门听从它的主人的命令,四处害人,而且任何人都可以看见血鬼。因为养血鬼的方法极其恶毒,受到了所有降头师的排斥,它被列为降头术里的禁忌。而且养血鬼也要冒很大的风险,因为血鬼是通过一种十分恶毒的降头术炼成的,十分难以控制。降头师要滴上自己的血──刺破自己左右手的中指,滴上七滴鲜血进去,连滴七次,才能由心控制血鬼,但也还要时时刻刻防范血鬼降的反噬。因为在炼的时候,过程极其残酷,被降头术控制了的鬼魂,是极其凶残的,它时刻都在寻找反噬的机会。”

  平涣看了一眼脸色苍白的金洋,接着道:“而且,据书上记载,如果血鬼一旦反噬成功,吸完自己主人身上的血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东西治的住它了。”

  说完,他将手搭在金洋的肩上,轻声道:“既然你是我的徒弟,那我就会将我所会的一切都教给你吧,包挂禁咒血鬼降。能够学会多少就看你的造化了。但我希望你学习血鬼降以后,不要去尝试养血鬼,否则,你将成为所有降头师的公敌!”

  “嘿,就算是普通的鬼我都不敢去养,更不要说什么可怕的血鬼了。对了,师兄有没有养鬼?还有师父你养的鬼平时都在什么地方?”

  “你师兄没有去学养鬼的方法。他将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学习控制人的精神思想方面了。至于我养的鬼,平时没事的时候就跟在我身后,现在它就站在我的旁边。”

  “什么?”金洋大叫一声,慌忙的四处张望着,脸色更加苍白。

  “你怕什么?一般人是看不见它的,而且它不是血鬼,不会害人的。”说着,平涣用手拍了拍金洋的肩,安慰他道。

  金洋干笑了一声,眼睛仍然禁不住四处张望着,“其实,我这个人什么都不怕,就是,就是怕鬼这东西。一想起来,心里就感到非常不舒服。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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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七章





  说完,金洋脑中一闪,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他抬头望向平涣问道“你知道轩轩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平涣的眼中闪过一道茫然之色,他摇了摇头,接着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唉,我没有想到欢欢竟然会向她的姐姐下手。那个姓黄的死了以后,我就放松了戒备。那天我向你示警以后,就去外地游玩了一圈,等我回来时,一切都变了。轩轩也不见了。没想到徐辉会那么阴险。看来我还是太大意了,看走了眼。一定是那个姓黄的在欢欢的思想里灌输了什么东西,故意挑拨她们姐妹俩的关系。如果那个姓黄的还活着的话,我一定要他生不如死。”

  说完,老头的手紧紧的握成了拳头,额头上的皱纹紧缩到了一块。

  金洋静静的望着他,他知道平涣刚才所说的那个姓黄的指的是施利的仇人,轩轩和欢欢的养父。同时,他也知道其实平涣也并不是和神仙一样无所不知。

  金洋也感到有些气愤,平涣当时明知道自己有危险,竟然什么都不管,独自跑到外面游玩去了。估计他那时不知道我的危险会直接牵扯到轩轩的命运。而且自己当时的名声也不太好,他对自己没有什么好感,再加上自己当时因为一些误会,和轩轩分手了,所以他对我也不怎么在意,甚至对我还有一些厌恶。那时在自己与徐辉之间,他可能更喜欢徐辉一些吧。

  想通了这一点,金洋只有在心里苦笑。也许命运就是爱玩弄人。甚至现在,自己在这个老头的眼里,也许仍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只不过他认为自己比徐辉要强一些,至少自己没有徐辉那么狡诈阴险。而且,自己还是千年难遇的情圣。选择自己,是这个老头目前唯一的选择。因为只有自己,才可能将迷恋着徐辉的欢欢从徐辉的手中夺过来。还可以帮欢欢和轩轩解出天劫。

  这样想着,金心里慢慢舒坦了很多,虽然老头救自己也不过是想利用自己,但金洋的心里仍然对他非常感激。同时,他对老头也不再那么畏惧了。因为他知道了老头也并不是和神仙一样,无所不能,无所不晓,他只不过学过一些巫术而已。

  “你下山以后,希望你能够帮我找到轩轩,唉,欢欢和轩轩这两个女孩的命运,我就交给你了。”

  平涣微微叹了口气,话音中有种穷途末路的感觉。金洋心里微微一惊,他感到老头似乎话里有话,他小心的问道:“师父,你以后呢?”

  “我?”平涣无奈的笑了笑,他举目望了金洋一眼,目光中夹杂着非常的复杂的感情,他轻声道:“我在这里已经待了太长的时间。如果不是为了守护欢欢这个丫头,我早就离开这里,四处流荡,拜访五湖名山去了。以后将欢欢她们交给你以后,也算了结了我的心愿。”

  金洋闻言心里感触莫名。他没想到老头会这么信任自己,同时,他为老头的牺牲精神而深深感动了,虽然他不知道施利曾经对老头有过什么救命之恩,但老头竟然为了防止施利的两个女儿受到伤害,在这里守护了二十来年。这种牺牲精神,恐怕没有多少人做的到。

  想着,金洋深深的抓住了平涣的手,真切的道:“师父,您放心,以后她们就教给徒儿了。”

  平涣微笑着反握着金洋的手,柔声道:“好,我现在就开始传授你降头术吧。”

  金洋和平涣走出茅屋,来到一棵有几人粗的大树下。接着,平涣开始给金洋讲解降头的基本原理。在降头中,精神真的是极其重要,其中对精神依赖最大的就是刚才老头施展的幻术,那是完全依赖自己的精神来影响别人大脑中的视觉神经。对精神依赖很大的还有一种叫摧心术,那是通过自己的目光来控制别人的情绪,使对方心生恐惧,甚至完全被控制,失去自己的意识。因为金洋和施利属于那种天生就具有极强的精神力的人,所以这两种降头术最适合他们。

  施利因为和老头待在一起的时间不长,所以只学习了捶心术。经过与老头的闲聊,金洋也知道了老头和施利之间的故事。

  原来二十多年以前,当老头还是降头师王的时候,他受到了另一个降头师,也是曾经与自己争夺降头师王之位的人的暗算,中了一种十分恶毒的降头术。

  这种降头术会让人在一个月后,全身腐烂而死。平涣知道这种降头术的破解方法,不过他需要很多稀奇古怪的材料,其中一项就是命犯天煞孤星的人的血。在一个月快到的时候,老头基本上将所有材料都找齐了,唯一欠缺的就是孤星之血。在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当老头快要绝望的时候,他遇见了施利。

  为了回报施利,他决定收施利为徒,传授自己的毕生绝学给他。但是他又不能与施利在一起生活太久,因为施利命犯天煞,如果与施利在一起的时候过长,他也必会受到天劫。

  所以,他只与施利相处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里,施利主要学习了催心术。在分别时,老头送给了施利一个灵牌,那灵牌是降头师联盟里的一个信物,持有灵牌的人可以让亚洲降头师联盟里的人为自己做事。施利后来登上G市黑道龙头的宝座,降头师联盟里的人也出了不少力。

  听完老头与施利之间的故事以后,金洋不禁暗暗为施利感到悲哀。一个人,身边竟然没有一个知心朋友。他现在虽然还有一个不成气的弟弟,但施利恐怕很少与他的弟弟接触,否则,他的弟弟估计也早就发生了什么意外。而且,估计死鱼那小子也时日无多了。本来,金洋的心里还在疑惑,为什么施利不去好好的管教他的弟弟,让其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现在他终于明白了,施利害怕自己连累了自己的弟弟,刻意与弟弟保持着距离。不过听老头的介绍,这样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因为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他的弟弟绝对活不过二十岁。

  金洋发现自己现在没有那么讨厌施利的弟弟了,反而觉得他很可怜,非常可怜。

  三个月后。

  风很大,月光很冷。

  徐辉转动着手中的杯子 ,望着窗外随风摇摆的树枝。

  王晓的伤势已经痊愈了,那一刀差点要了她的命。

  他从来没有如此狂热的爱上过一个女人,虽然他知道王晓是一个警察,也知道她接近自己是有目的的,但是他还是无法克制的爱上了她,甚至不惜为了她而得罪了黄欢欢。

  那个凶手到现在还没有找到,虽然洪元肯定那人已经死了,但为什么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呢?而且也没有在电视和报纸上看见过任何发现死尸的新闻。

  到底是谁想害自己?虽然自己曾经怀疑过杀手是黄欢欢派来的,但后来当洪元说那杀手的目标其实是自己,而王晓是帮自己挡了一刀,救了自己一命,他便排除了黄欢欢的可能。否则,他定要让那狠毒的婆娘生不如死,即使那婆娘的背后有那个可恶的老头撑腰。

  那婆娘虽然恨自己,但她心里也还是爱自己的,她绝不会派人来杀自己。那么那个凶手是谁派来的?难道是金老鬼以前的手下?还是金洋回来了?

  一想到金洋,徐辉握着杯子的五指便颤抖了起来。断臂之仇是必须要报的,就算他不回来找老子,老子也会去找他算帐的。就算那小子再厉害,他也斗不过枪!

  自从知道王晓冒死替自己挡了一刀后,徐辉便更加疼爱她了。虽然帮中的很多人认为她是警察那方面的卧底,特别排斥她,但他却不以为然。警察难道就不能改行吗?而且如果她是卧底,为什么会不顾生命危险救自己呢?她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就算她真的是卧底,又如何呢?老子不在乎!无论是当警察还是做卧底,还不都是为了钱?自己现在有的是大把的钱。就算她真的是卧底,跟着老子以后,老子也要让她脱离卧底这个行业。自己已经不止一次对她说过,无论她是警察也好,还是警察派来的卧底,无论她刚开始接近自己的目的是什么,自己都不会在乎。只要她以后真心跟着自己,自己就会好好的对她,给她用不完的钱,让她享尽世上所有的快乐。

  而且,因为她现在有警察这个身份,她对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老子甚至可以让她来做反卧底。徐辉感觉自己在进行一个危险而刺激的游戏。

  一切都在自己完美的计划之中,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现在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找到金洋这小子。

  “碰”的一声,玻璃杯犹如花瓣一样,碎了开来。徐辉望着扎入自己手掌里的玻璃碎片,嘿嘿怪笑了起来,他抬起手,用舌头轻轻添去从伤痕处冒出的血,咸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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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八章





粉红色的灯光将周围的一切都披上了一层清冷的薄纱。
  一个面容冰冷的女人独自坐一个角落,仿佛有神经病一般,时哭时笑着,手一刻也不闲着,将酒向自己樱桃般大小的嘴里灌着,大多数的酒都撒在了她的脸上,而她仿佛没有感觉到一般,仍然仰着头,将酒瓶高高的举着。

  酒从她的透红的脸上流下来,流进她的脖子里,流进她的内衣里,很快,她那薄薄的外套和内衣仿佛在水里泡过一样,完全湿透了,从外面隐隐可以看见她胸前的黑色的乳罩。

  “小姐,一个人不寂寞吗?要不要我来陪陪你?”

  一个肥胖的中年人,手里端着一杯酒,慢慢的走到女人的面前,淫笑着道。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女人胸前那时隐时现的乳罩,忍不住吞下了一口口水。他已经注意这个女人很久了。

  女人抬起头来,醉眼朦胧的望了胖子一眼,然后挥了挥手,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你,你长得太,太难看了。滚,滚远一点!”

  中年人的脸色马上变了,他从来都没有受到过这样的侮辱。本来,他以为这个女人是个被人骗了的妓女,或者是个刚被男朋友抛弃的伤心女人,所以他想趁机来占点便宜,他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说话会这么不客气。

  他僵在了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如果就这样走了,自己也太没有面子了,但如果不走又能怎样呢?这里是公共场所,他不想在这闹事。

  好吧,臭婆娘,老子先忍一忍,等会到外面了,老子叫几个兄弟把你拖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然后老子再操死你!

  胖子心里想着,嘴角露出了一个邪邪的笑容,然后转身离开了。

  女人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说完那句话以后,再没有理会那胖子,仍然继续独自 “狂饮”。

  “小姐,我能坐在你对面吗?”

  又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但这个声音明显比刚才那个声音好听,充满了勾人心弦的磁性。

  女人放下手中的酒瓶,用手摸了一下仿佛刚刚用水洗过的脸,抬起头来望向声音的来源处。

  一个极其好看的男人的脸映入了她的眼中,她感到这张脸有些熟悉,但又想不起在哪见过这张脸。她现在什么也不愿想,她的头晕沉沉的,一片空白。

  她脸上露出了迷人的笑容。她抬起手,指着男人醉醺醺的笑着道:“你,你很好看。我,我喜欢好看的,的男人。你,你今晚陪,陪我好吗?我,我给你很多,很多的钱。”

  好看的男人什么也没有说,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在女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喝,喝酒!”

  女人举起手中的酒瓶,望着眼前的男人傻笑着,眼中带着泪花。

  好看的男人心里暗叹了一口气,你这又是何苦来由呢?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看着她现在好像完全失去了灵魂的样子,他心里再也没有丝毫对她的怨恨,有的只是深深的怜惜。

  “不要再喝了,你已经醉了。”

  好看的男人伸手去夺她手中的酒瓶,企图制止她继续这样折磨自己。

  女人突然尖叫了一声,用力夺回酒瓶,将之拥在怀里,双眼警戒的望着男人,道:“你,你想干什么?谁,谁喝醉了。我,我没醉!”

  女人的叫声引来了周围的人的侧目,男人不由的心里大为尴尬。

  “好,我陪你喝!”

  男人心一横,咬了咬牙门,从桌下拿起一瓶酒。

  “呵呵,你,你真好看。我好,好像认识你。”

  女人喝下一口酒以后,喘着气望着男人笑道。

  男人心里暗叹一声,看来她真的是醉的不清,到现在还没有认出自己。如果等她清醒了以后,认出了自己,她会有什么反应呢?会不会仍然愿意坐在这里陪自己喝酒?

  “对,你认识我。黄欢欢,我们以前见过的。”

  女人一听这个男人叫出了自己的名字,全身猛的一颤。朦胧的双眼再次望向眼前的男人,她努力使自己清醒一些,但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她感到自己的脑中仿佛像一片浆糊,虽然感到这个男人很熟悉,但暂时怎么也想不起他是谁。

  她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头还是晕沉沉的。

  “看来我的确是喝多了一点。你,你叫什么名字?”

  黄欢欢终于放下了手里的酒瓶,迷茫的双眼在男人的脸上仔细的打量着。

  好看的男人微微一笑,他很优雅的拿起桌上的酒杯,浅浅的尝了一口,然后抬头望向黄欢欢,柔声道:“我叫金洋。”

  “金洋?”黄欢欢嘴里喃喃念着,突然,她全身仿佛被高压电击中了一般,身体猛的一震,桌上的酒瓶被她碰落到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她那双本来半睁半闭的美丽的大眼睛一下子崩大到了极大,颤声尖叫道:“你,你是金洋?”

  男人微笑着望着她那幅惊讶的样子,轻轻的点了点头。

  她突然清醒了过来,本来晕沉的大脑一下子恢复了思考的能力,“金洋”这两个字对她的震撼太大了,她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在这种场合遇见这个人,以至于虽然她认出了眼前这个人的确是金洋,但暂时仍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甚至怀疑自己现在是不是在做梦。

  她用力咬了一下舌尖,一阵锥心的疼痛刺激着她的感觉神经。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现在不是在做梦,金洋的的确确是回来了,他回来报仇了。

  自己以前差点要了他的命,他来找自己报仇也是应该的,反正自己天天生活在痛苦之中,自己什么也不怕了。他想怎样报仇都随他了。

  这样想着,她突然感到轻松了很多。刚才紧崩的神经也放松了下来。她轻轻的靠回椅背,淡淡的望着金洋,冷静的道:“如果你想找我报仇,就随便吧。我欠你的我会都还给你的。”

  金洋仍然没有说话,他继续把玩着手中的酒杯,仿佛没有听到黄欢欢的话一样,嘴里哼着小调,没有理睬她。

  过了一会,黄欢欢感到自己的脸有些挂不住了,闷哼了一声,用手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尖声道:“姓金的,你到底想怎样?”

  这次金洋终于将头抬了起来,他淡淡的望了黄欢欢一眼,然后又浅浅的品尝了一下杯中的酒的滋味,“我只是想来陪你喝喝酒,添补你心中的寂寞而已。你那么凶干嘛?”

  说完,他冲着黄欢欢露出了一个极其迷人的笑容。

  黄欢欢微愣了一下,一时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在搞什么鬼。她冷哼了一声,不再理睬他,自顾自的又从桌下的箱子里拿出了一瓶酒。

  “来,我们干一杯。”

  金洋微笑着举起手中的杯,望着黄欢欢柔声道。

  黄欢欢也不知道金洋到底想做什么,不过他要和自己碰酒,自己也没有拒绝的理由。想着,黄欢欢面无表情的举起酒瓶,和金洋碰了一下杯。相比之下,金洋手里的小酒杯在黄欢欢的大酒瓶面前显得有些弱小,金洋却毫不在意,笑着喝下了杯里的酒。

  这时,黄欢欢的脑中也开始转动起来。

  如果他回来的目的主要是想找自己的麻烦,那倒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徐辉杀了他的父亲,他是绝不会放过徐辉的。他这次回来很可能是想找徐辉报仇。而现在他来找自己,一定是想通过自己来找到徐辉。

  虽然徐辉背叛了自己,但自己也不忍心看着他被别人杀死。如果金洋真的是想和自己合作,对付徐辉的话,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的。

  这样想着,黄欢欢心里对金洋的戒备更深了。

  “不要用那种眼光看我好吗?我没有恶意的。嘿嘿,我真的只是和你喝喝酒而已。”

  金洋轻轻的放下了手里的酒杯,目光狡黠的在黄欢欢紧崩着的脸上转动着,站起身来,微笑着道:“好吧,既然你不欢迎我,我就只好走了。等下次你心情好了,我再来陪你喝酒。”

  说完,金洋神秘的笑着,身体向后退去,很快就消失在了酒吧外。

  黄欢欢这次心里真的是惊讶到了极点,傻傻的愣在了那里。

  他到底想做什么?怎么说走就走了?他来找自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黄欢欢当然不会相信他真的只是来找自己喝喝酒这么简单,他一定有别的目的。但他有什么目的呢?黄欢欢实在是想不出这个突然冒出的人到底想做什么。

  算了,只要他不会去害徐辉就行呢。自己一定要通知一下徐辉,让他小心一些,金洋已经回来了。

  想着,黄欢欢站起身来,唤来服务员买单。

  如果金洋被徐辉抓住了,徐辉会怎样对付他呢?唉,如果金洋真的落入了徐辉的手里,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吧。

  想像着金洋以后的悲惨下场,黄欢欢心里突然有丝不忍,对于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也有些犹豫了。

  恍恍忽忽中,黄欢欢走出了酒吧。

  最近一段时间,黄欢欢已经不坐自己的私车了,也很少回家。她大多数都是在县里的宾馆过夜。今晚也不例外。幸好宾馆离她身在的酒吧也不远,走过一条街道就到了。

  当她一个人在空旷的街道上摇摇晃晃的走着的时候,突然感到有些不对,好像有人在跟踪自己。她用牙齿咬了咬舌头,从舌尖处出来的刺痛让她的大脑清醒了些,然后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继续慢慢的走着。

  接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她身后传来,因为是在深夜,街上非常寂静,那脚步声听起来极其的刺耳。

  黄欢欢心里也有些紧张了,因为根据脚步声,她估计至少有四个人向自己走了过来。如果是平时,她才不会在乎这些垃圾。但今天她喝得太多了,到现在她还感到头有些晕晕的。身体也软弱无力。

  “小妞,这么晚了去哪啊?不如去大爷的家里,陪陪大爷们吧。”

  后面的人终于追了上来,拦住了黄欢欢的去路。

  黄欢欢冷静的打量着眼前的人,在她的面前站着两个人,她的身后还有两个人堵住了她后退的路。站在她面前的人中,有一个就是刚才来请自己喝酒的胖子。此时,那胖子正用一种极其淫秽的目光,注视着黄欢欢的胸部,脸上露出了淫亵的恶心笑容。

  黄欢欢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望着眼前的两人,冷哼了一声:“让开!”

  “哟!小姐还挺厉害的哦。等会到了床上,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这么厉害。”

  胖子怪笑了一声,向黄欢欢扑了过来。

  黄欢欢身体一闪,躲过了胖子身体的冲撞,然后突然转身,抬起脚对着胖子身后踢去,正中了胖子的臀部。

  本来,她以为胖子受她一脚以后,身体会向地上栽去,可是没想到胖子不断没有栽倒,反而转过身来,一把抱住了黄欢欢还没有落地的小脚,淫笑着道:“小姐是不是心疼我,不敢用力踢啊,刚才你踢我的屁股踢的好舒服啊。等会到了床上你一定要多踢几下。”

  黄欢欢心里大急,她终于知道了自己现在的身体虚脱到了如此的地步,踢出的脚软绵绵的,没有丝毫力道,难怪胖子中了自己一脚,什么事也没有。

  她身体向上一纵,另一只脚也离地而起,向胖子的胸前踢去。这无疑是狼入虎口,当另一只软绵绵的脚踢中胖子的胸以后,胖子乐呵呵的又是一把抓住了她的另一只脚。她的双脚被抓住以后,身体失去重心,向后直直的栽去,刚好落入了笑嘻嘻的向她抱来的另一个人的怀里。

  黄欢欢的身体彻底失去了自由,望着向自己摸来的肮脏的手,她终于忍不住流下了清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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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正文 第九十九-------一百一十六章





经过一番撕扯,突然,胖子和另一个紧拥着黄欢欢的人的眼中露出了骇然的神色,他们惊恐的望着黄欢欢,身体开始颤抖起来。另外两个向黄欢欢摸去的人的手也猛的顿住了,然后仿佛摸到烧红了的木炭一样,急速缩了回来。
  四人对望了一眼,均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惊恐之色。

  “鬼啊!”

  胖子和刚才抱着黄欢欢的人慌忙的丢下黄欢欢,四人尖叫一声,向街头惊惶失措的逃窜而去,颤抖的声音中充满了恐惧。

  阴影中走出了一个青年,他嘴角挂着一丝冷冷的笑,双手负后,踏着投射在地面的灯光走了过来。

  “小姐,你没事吧?|”

  金洋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居高临下望着黄欢欢柔声道。

  黄欢欢的脸红的仿佛要挤出血来,她尴尬的从地面上爬了起来,起来后,她才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撕烂,大半雪白的胸部都露在外面,在路灯的照耀下,极其性感,充满说不出的诱惑。

  这时她已经完全清醒了,刚才的醉意一扫而空,她慌忙的用手遮住露在外面的胸,然后低下头,一声不吭的向自己的旅馆方向走去。

  “小姐,好歹我也救了你,难道你连声感谢也舍不得说吗?”

  金洋望着黄欢欢的背影,故意大声喊道。

  黄欢欢的身影略微停顿了一下,她回过头来,望了金洋一眼,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转头离开了。

  金洋用手轻抚下巴,嘴角掀起一股得意的笑容,虽然只是一眼,但金洋已经看出,自己已经成功的在她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刚才的那一眼极其复杂,有感激,有疑惑,有示威,还有歉意。

  但是没有丝毫的爱意。金洋自嘲般笑了笑。看来要想完成平老头教给自己的任务,让黄欢欢爱上自己,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黄欢欢或许仍然苦苦的恋着徐辉,或许心里忘不了自己假扮的那个大汉,但是,她现在绝对不喜欢自己。现在他唯一可以依仗的就是自己是千年难遇的情圣,而且,他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他的双重身份。

  刚才他只不过略微用了个小幻术,将黄欢欢幻化成了自己以前在电影里见过的一个女鬼的形象,就将那四个流氓吓的屁滚尿流,他越来越爱降头术了。而且他刚才在酒吧已经对黄欢欢下了降头,以后如果想找她,容易多了。

  金洋伸了个懒腰,然后也转身离开了。自从知道老爸被人砍死以后,他的心情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好过,下山后的他终于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在山上他经过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现在就算他突然看见头上飞过一条龙,他也不会太惊讶了。金洋抬头望向高挂在空中的明月,“看来明天的天气应该不会很差吧。”他低下头喃喃的念道。

  金洋回到了自己在宾馆中订下的房间,因为回家乡时,他向梁启鹏借了一大笔钱,所以现在他还不必为钱发愁。现在他最大的烦恼不再是如何干掉徐辉,而是如何将黄欢欢搞定,完成老头交给自己的任务。只要让黄欢欢成了自己的人,那么解决徐辉是易如反掌的事。同时,他又想到了轩轩。平老头的意思是想让自己将她们俩姐妹全部娶了。一夫多妻的事金洋当然不会反对,他一直都很羡慕过去的男人可以公开将自己喜欢的女人全部纳入私房。但问题是,那些喜欢自己的女人会愿意吗?而且,除了欢欢和轩轩,芝芝,柔柔都还在G市等着自己。不知道她们过得好不好……想着想着,金洋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金洋就起床了。他在窗边站了一会,然后长长的伸了个懒腰,慢慢的步出了房间,大脑中一片清明。

  外面阳光明媚耀眼,是个散步的好天气。

  金洋懒洋洋的在街上走了一会,便发现至少有六个人在跟踪自己。

  他心里冷笑了一声,故意向一个偏僻人少的小巷道走去。

  金洋缓慢的走了几步,前面是条死路,周围一片死寂,空中回荡着刺耳的脚步声。

  金洋猛的转身,目光如电般的向跟在自己身后的几个人望去,后面的人没有想到金洋会突然回头,一下子愣住了。

  “各位跟在我的后面有什么事吗?”

  金洋嘲弄的望着面前几个神色局促慌张的年青人,淡淡的问道。

  那几个人逐渐镇静了下来,其中一个个子比其他人高大的人站了出来,“你,你是不是叫金洋?”

  金洋冷眼望着他,微微点了点头。

  那人突然兴奋了起来,他向周围的人打了个眼色,然后望着金洋大声问道:“那你,你认识我吗?”

  金洋突然大笑了起来,目光不屑的望着那人,傲然道:“我怎么知道你是哪条虫?”

  那人脸色忽变,其他的人也纷纷大骂了起来,还有几人开始磨拳磨擦掌,跃跃欲试。

  在这时,又有几个人来到了小巷里,好像是也是他们的人。

  金暗暗数了一下,大约一共有十一,二人。

  如果是以前,他可能已经开始思考逃走的事了,但现在不同了。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小流氓了。

  他干脆不再看她们了,手指优雅的从衣袋里拿出一盒烟,然后随意的抽出一只。接着缓慢的掏出了打火机,点燃烟后,他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对着空中缓缓的吐出一个个烟圈,丝毫没有将他们放在心上。

  带头的那人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手指微微的发着抖,显然气的快要失去理智了。

  “哈哈,好,你有种,如果等会你还能这么狂,老子以后就跟你姓。兄弟们,上!”

  那人气极反笑,狠狠的挥了挥手。

  其他的人早就已经压耐不住了,一听见头头发了话,纷纷从衣内抽出刀,狞笑着慢慢向金洋靠拢,他们显然认定金洋已经是翁中之鳖,任他们宰割了。在宰割金洋之前,他们想给金洋造成心理压力,甚至想看金洋跪地求饶的可怜样子。

  但他们失望了,因为金洋自始自终就没有望过他们一眼,他又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然后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烟头疾飞而出。

  走在最前面的几个人慌忙的向后退了几步,刚才他们刻意营造出来的紧张气氛瞬时消失了。

  金洋嘲弄的望着他们笑了笑,突然脸色一沉,目光如电般的向他们望去。

  那些人一接触到金洋那森冷的目光,突然呆住了。他们仿佛陷入了无尽的虚空中,全身一阵冰凉。他们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忘记了自己是谁,茫然的站在那里,傻傻的看着金洋的眼睛,手中的刀也掉在了地上。

  看着他们那痴呆的样子,金洋不禁得意的笑了起来,看来自己的摧心术也修炼的很不错了。哈哈,看来我真的是个天才,只用了三个月就将降头修炼的差不多了,难怪和老头分别时,老头会那么惊讶的看着自己呢。哈哈!

  金洋一时得意忘形,精神也分散了。那些被金洋迷心的人全身一抖,纷纷醒了过来。

  “大家不要看他的眼睛,他会妖术!”

  带头的人清醒的最快,他一看见自己周围的人和掉在地上的刀,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想起刚才金洋眼睛的诡异,便连忙大叫了起来。

  那些人逐渐恢复了意识,都慌忙的重新拾起了丢在地上的刀。

  金洋压下心里的得意,看着眼前的一群混混,突然想试试另一个降头术。

  “哈哈,今天有这么多的人肉可以吃了,实在是太爽了。”金学着电影里面恶鬼的声音大笑了起来。

  突然,那些人又停住了,眼中露出惊骇的目光。

  “啊,鬼啊!救命啊!”

  在那些人的眼里,金洋的身体突然暴涨,眼睛变得与铜铃一般大小,内部一片血红色,手臂又粗又长,指甲与普通人的手指般长短,嘴里露出了两颗粗长的獠牙,上面还带着血丝,恐怖之极。

  几个胆小的人当场吓得尿了裤子,他们哭爹喊娘般的大叫大喊着,疯狂得向后逃窜而去。幸亏是在白天,而且还有很耀眼的阳光,否则,当场就会有人被活活吓死。

  望着那些人逃走时的狼狈样子,金洋又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看来用幻术来吓人实在是够棒的,金洋越来越喜欢幻术了。

  笑够以后,金洋长长的伸了个懒腰,然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小巷道。

  野婆娘现在在哪里呢?如果她突然看见自己出现在她面前,会有什么表情呢,或者自己用幻术去吓吓她,她会吓得哭吗。

  想象着野婆娘那副惊恐的样子,金洋心里惬意极了。

  但是降头也不是万能的,至少金洋现在无法知道徐辉的下落,也不知道野婆娘的下落。而且,金对于老头所说的养鬼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降头中除了幻术这些主要依靠精神力以外的巫术外,其他的都要在受术人的身上下降头,就像下药引一样,只有对方中了降头师的降头以后,降头师才能在受术人的身上施展对应的降头术,所以,降头师并不是与神仙一样万能。

  但是,即使这样,降头师仍然是很可怕的人物,所以降头师在世界各地都受到政界要人的重用。因为只有极少数有天赋的人才能修炼降头,所以世上的降头师也并不多。

  金洋回到街上,望着昔日熟悉的街头商店,又回忆起了平老头对自己所讲的话。而且,自己体内还有股名叫圣光的气体,不知道是凶是福。

  突然,金洋的心里又生警觉,他感到有人在看自己,而且已经看了很久了。金洋心里一阵厌烦,突然转过头去,向目光来源处望去,只见远处有一个熟悉的人影。

  金洋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遇见了熟人的确是件很愉快的事。本来自己准备过一,两天再去拜访他的,没想到今天竟然遇见他了。

  那人看见金洋转过头以后,眼中闪过一道异彩,迅速向金洋走了过来。

  金洋呵呵笑着走上前去,然后和来人紧紧的抱在了一起,来人就是当年私自放走金洋的李一风。

  “没想到真的是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李一风强压下心里的激动,低声问道。

  “刚回来不久,你过的还好吗?”

  金洋紧紧的握着李一风的肩膀,以前他只是将李一风当成一般的酒肉朋友,当李一风不顾个人前途,私自将自己放走以后,金洋的心里便一直记挂着他,将之当成了自己的骨肉兄弟一般。

  “还可以吧。这里人杂,不好说话,还是先去我家吧。”李一风低声道。

  金洋默默的点了点头,然后松开了李一风。

  到了李一风的家以后,金洋舒服的躺在了沙发上,李一风则拿了两个茶杯,先给金洋倒了一杯。

  “嫂子呢?”

  金洋端起茶杯,浅浅的喝了一口。

  “她啊,前两天带着儿子回娘家玩去了。”

  李一风在金洋的身边坐了下来,重重的靠在沙发背上。“你怎么回来了?在外面混得怎样?”

  “嘿,我为什么要回来,李大哥不会不知道吧?”

  金洋微微闭上了眼睛,轻轻舒了一口气,眼中闪过一道寒光。

  李一风闻言抬头望了金洋一眼,神色有些不太自然,“你已经知道了?”

  “如果我现在还不知道自己的老爸被人砍死了,我就不用再混下去了。”

  金洋淡淡的道,轻轻的旋转手中的茶杯。

  李一风将目光移了开来,似乎有些心虚,不敢与金洋的目光对视,“你不要太伤心了。”

  “不要太伤心了?嘿,自己的老爸被人砍死了,凶手还逍遥在外,你叫我不要太伤心了?”

  金洋虽然不想在李一风面前发脾气,但最终还是忍不住冷哼了一声。

  他转头冷眼望向李一风,“以前当徐辉购买了大批枪械时,你们想放长线钓大鱼,不愿向他下手。现在呢,我的老爸被他的人活活砍死了,你们难道还想继续等着钓鱼?这么久了,大鱼钓到了吗?”

  李一风老脸一红,垂下头没有出声。

  金洋看着他那幅支吾的样子,心里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徐辉和这里的公安已经混到了一起,甚至和政界也有很大的关系。而警察之所以在自己的老爸被人砍死后,没有向徐辉下手,并不是因为没有证据,而是因为徐辉根本就是和警察是一伙的,自己人怎么会去抓自己人呢。

  难怪徐辉会和野婆娘在一起。

  金洋越想越气,突然站了起来,在李一风惊鄂的目光中向门口走去。

  “兄弟,你要去干什么?”

  李一风连忙跟了起来,急声问道。

  “既然你们警察不敢动徐辉,那我就只好自己动手了。”

  金洋没有停下脚步,边说着边继续向外走去。

  “不要!”

  李一风大叫一声,追上前去,拦住了金洋。

  金洋冷冷的望着李一风,没有说话。

  李一风颓然的挥了挥手,深吸一口气后,将手搭在了金洋的肩上,拉着他向沙发走去,边走边道:“兄弟,事情并不像你想得那样。我恨徐辉恨的只咬牙。我之所以现在不抓他,是因为上面的命令,唉,真的,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但是我现在又不能和你说清楚。因为那是机密。”

  金洋静静的看着徐辉,徐辉也坦率的回望着金洋。过了一会,金洋轻轻的拍了拍李一风的肩膀,柔声道:“好吧,既然是机密,那就不要说了。我相信你。”

  李一风暗松了一口气。

  金洋又喝了小口茶,突然开口问道,“你们是不是还在钓大鱼,那个野婆娘的身份不是你以前告诉我的那么简单,对吧?”

  “野婆娘?”李一风的微愣了一下,随即便想到了他所说的野婆娘说的是谁。他苦笑了一下,道:“的确,我们还在钓大鱼,王晓的身份也不是以前我告诉你的那么简单。其实我也是最近才从局长知道她的真正身份。现在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不得不继续钓下去。”

  “原来那个野婆娘的真名叫王晓,嘿,我记住了。”

  金洋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怀好意的笑,问道:“你们为什么没有退路了?那是条什么鱼?”

  李一风再次苦笑了一下,道:“这真的是国家机密,暂时不能告诉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与那条大鱼比起来,徐辉只是一只小毛虾。”李一风眼睛突然紧紧的盯向了金洋,诚恳的道:“你可不可以暂时不要动徐辉,唉,其实徐辉现在也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我希望你能忍一段时间,就当给我一个面子吧。”

  金洋一言不发的再次喝了一小口茶,闭上眼睛深深的体味了一下,道:“这茶的味道真不错。”

  然后他睁开眼睛,发现李一风正可怜的望着自己,金洋淡淡一笑:“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暂时不动徐辉。”

  李一风大喜,冲上前来要给金洋一个热吻,结果被金洋严厉制止了。

  嘿,还什么机密呢,金洋其实闭上眼睛就猜出来了。王晓那野婆娘与徐辉在一起就是在钓幕后的那条大鱼,为了完成任务,她甚至牺牲色相,而且那天还不惜以自己的身体为徐辉挡下了一刀,徐辉肯定也知道王晓是警方的人,只不过他还不知道她的真正的身份。现在他只不过在陪着王晓玩这个游戏而已。或者,徐辉是贪图王晓的美色,明知王晓是带刺的玫瑰,仍然忍不住要去采,而王晓也正是利用徐辉这种心理,和徐辉玩着这个游戏。他们都是在玩火,一不小心,任何一方都可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想着,金洋不禁有些佩服王晓了,她为了工作,为了抓那个还没有出现的大鱼,她的牺牲实在是太多了,她的真正身份又是什么呢?那条大鱼究竟有多大呢?

  思索着,金洋反而不那么急着报仇了。本来,他现在还要忙着去完成平老头交给自己的泡妞任务,报仇的事只好暂时放一放了。

  徐辉不是砍了老子老爸三十几刀吗,好,那老子就慢慢的玩你,让你生不如死。

  那个卖军火给徐辉的幕后大鱼,我金洋也想会会你了,你究竟是何方的神圣呢?

  金洋的眼中闪过了一道寒光。

  紧接着,金洋的脸上又浮现出一股灿烂的笑容,他用胳膊拥着李一风,大笑着道:“咱们兄弟刚刚见面,搞的这么不开心干嘛?走,喝酒去,这么久不见了,不知道你的酒量有没有比大。”

  说着,他拉着愕然的李一风向外走去。

  地下横七竖八的倒着一堆酒瓶,两个大男人身体歪在桌子上,一看见对方的狼狈样子,两人哈哈大笑了起来。

  金洋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勉强用手撑起了自己的酸软的身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了,哈哈!”金洋用手在桌下慢慢摸索着,摸起一个酒瓶后,打了个饱嗝后道:“来,咱们继续!”

  李一风身体躺在桌上,无力的摇了摇手,断断续续的道:“我,我不行,行了。老,老哥我认,认输了。”

  说完,他身体一颤,头突然移下桌子,大口呕吐了起来。

  金洋放下酒瓶,摇摇晃晃的走到李一风的身旁,然后将手搭在呕吐不止的李一风身上,“你,你的酒量还是不行啊。以后要好好练,练练啊。”

  李一风用手巾擦去嘴边的污物,望着金洋苦笑了一下。

  “唉,李,李哥。其实我心里非,非常感激你。你,你是真的好兄弟。”

  金洋摇摇晃晃的在李一风身边坐了下来,手还是紧紧的握着李一风的胳膊。

  “大,大家兄兄弟一场,说那些话,那些话干什么?”

  李一风因为酒喝得太多了,说起话来也非常吃力,他用手重重的拍了拍后脑勺。

  “老,老弟。你,你其实不,不该回来。”

  “我,我不该回来?”

  金洋边问边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打开包厢里的空调,让空调里的冷风对着自己的头猛吹,他的头脑逐渐清醒了一些。

  过了良久,李一风都没有再出声了。金洋觉得奇怪,走上前一看,李一风头歪在桌子上,微闭着眼睛,发出轻微的鼾声,已经睡着了。

  金洋轻轻的脱下自己身上的外套,悄悄的给他盖上了······

  阵阵从空调里吹出的冷风让金洋惬意极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基本上已经没有醉意了,大脑也恢复了运转。

  他关掉空调,在桌旁坐了下来,轻轻的夹了一些菜,独自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看时间也不早了,金洋便唤服务员买单,然后架着迷糊不清的李一风上了一辆的士,将他送了回家。

  洗完澡以后,金洋也感到有些倦了,他脱去外套,在沙发上睡了下去。

  当金洋醒了以后,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了。李一风睡得像死猪一样,看来他真的是醉的不轻。

  一时也无聊,金洋洗完脸后,决定去迪巴玩玩,他已经很久没有去过那种地方了。

  迪吧可以说是一个城市中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同时也是城市里最黑暗和堕落的地方。每天晚上,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都会在这里聚集,有人是来寻找猎物,有人是来发泄心里的对社会的不满,有人则是来进行肮脏的交易。金洋离开李一风家以后,直接来到了一家迪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来这里,也许在这里自己可以找到一些熟悉的感觉吧。他心里暗想。

  刚走到门口,里面的重金属音乐便在金洋的耳边炸了开来,金洋的精神不禁一振。

  里面的人全是一些新面孔。当金洋走进去以后,他们都在五彩缤纷的彩灯与音乐的节奏下忘形的扭动着腰肢,挥霍着自己的青春与精力。周围角落还坐着不少人,他们中有的人喝着酒,冷眼望着场中那些疯狂的人,有的人在笑着谈论着,还有一对对男女躲在角落里,在那令人兴奋的音乐与诡异而浪漫的灯光中,激烈的亲吻抚摸着。

  金洋绕过场中那些沉醉的人,目光在四处游动着,最后定在了角落暗处的一个小女孩身上。那小女孩身穿一套兰色的连衣裙,头发不是很长,随意的披在那里,她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仿佛有什么心事,一只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只勺,在冒着热气的咖啡杯里轻轻的搅动着。当金洋又向她走近了几步,看清楚她的面貌以后,心猛的跳动了一下。

  那女孩的鹅蛋脸上面点缀着一双明亮而水灵的美目,睫毛很长,小巧的鼻子下面镶嵌着红润迷人的樱桃小嘴。她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那里,眉头紧锁,迷人的眼睛里夹杂着迷茫。她身上透着一股让人舒服的纯真。这种纯真只有在那种未经历社会的污染的孩童的身上才能找到。如今,拥有这种气质的人实在是太少了。金洋在初遇芝芝时,找到过这种气质。

  刚才他在一瞬间几乎将她当成了芝芝。虽然她和芝芝的长相并没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但是她们都是没有经过社会污染的天然花朵。

  这样的女孩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呢?金洋的眉头紧皱了起来。像这样珍宝级的女孩单身来这里,无疑是羊入虎口。她可是流氓们最好的猎物,金洋的心也有些动了,但是随即他便想到了自己那令人头痛的泡妞任务,心马上就凉了半截。他可不想在任务没有完成之前又增添什么麻烦。

  但是他也不想一个如此珍宝级美女就这样被一些人渣玷污了,就算要玷污,那也得让自己来玷污。他已经感觉到了围绕在女孩周围的危险气息。看来自己今晚要充当一次护花使者了。金洋心里想着,微笑着走到了女孩的面前。

  “请问我能坐在这里吗?”

  金洋刻意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有磁性一些,双眼中流露出温柔之极的目光。

  小女孩仍然用手撑着下巴,目光迷茫,手重复着搅动咖啡的动作。

  “请问我能坐在这里吗?”

  金洋咳嗽了一声,希望能唤醒沉思中的女孩,将刚才的问话又重复了一遍。

  ······

  女孩置若罔闻。

  金洋挂在脸上的微笑有些僵硬了,他已经引起了旁边的一些人的注意。本来是充满敌意的目光变成了嘲笑,有些小青年甚至吹起了口哨。

  第六章

  “先,先生,有什么事吗?”

  小女孩终于从沉思中醒了过来,她突然看见自己的面前站着一个青年,那青年的眼睛正怪怪的望着自己,他看起来还挺帅的,就是脸上有股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而旁边有几个人在故意怪叫,她隐隐感到刚才似乎有什么事情发生,连忙小心翼翼的问道。

  “我想坐在这里,可以吗?”

  金洋深吸了一口气,来保持自己平和的心境和温柔的语气。

  “当然,当然可以。”

  女孩望着金洋眨了眨大眼睛,目光闪啊闪,她觉得眼前的男人很奇怪,为什么他脸上的表情那么奇怪呢。

  金洋暗松了一口气,总算捞回了点面子,出道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在女人的面前丢人,而且他的目的还仅仅是想保护眼前这个无知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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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尐¢酷 发表于 2007-11-16 17: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一十七章





 金洋坐下后,向服务员要了杯可乐。
  “小姐,你是一个人吗?”

  润了润喉咙以后,金洋刚才梗塞的大脑再次活跃了起来,他露出了他那招牌似的温柔的笑,柔声问道。

  “是啊。”

  小女孩的大眼睛好奇的望着金洋,点了点头,她仍然在缓缓的搅动着自己面前的咖啡。

  “第一次来?”

  “是啊。”

  “你一个人第一次来这里不怕吗?”

  金洋对眼前的女孩越来越感兴趣了。

  “为什么要怕?这里有坏人吗?”

  小女孩的大眼睛闪啊闪,充满了纯真与梦幻。

  金洋暗叹了一口气,看来这个女孩还不是一般的纯。他真想不明白这样的女孩为什么会来这种地方,而且看起来好像还有什么烦恼似的。

  “对,这个地方有很多坏人。”

  “我不去和那些坏人说话,我不就不会有事了吗?”

  小女孩的手已经停止了搅动,她用手撑着俏下巴,昂着小脑袋,望着金洋。她觉得眼前的男人真的长的很好看。

  “可是,就算你不去和他们说话,那些坏人也会来主动和你说话的。”

  “那你是坏人吗?”小女孩眨了眨大眼睛。

  “我?”金洋一下子愣住了,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嘻嘻,开玩笑啦!”小女孩突然轻笑了起来,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引起了周围人的侧目。

  “你长的一点也不像坏人。”小女孩嘻嘻笑道。说完,她仿佛想起了什么伤心事,目光逐渐黯淡了下去,轻轻咬了咬下唇,“我的朋友告诉我,如果心里很难受,非常非常难受,那么来这个地方就可以让我不再难受。可是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心里仍然是很难受,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小女孩抬起头来望着金洋,目光再次迷茫了起来。

  你的朋友还真不是东西,竟然介绍你来这里排泄郁闷。金洋心里暗骂了一句,望着女孩严肃的道:“这个地方的确可以使人暂时忘记烦恼,但是却更容易使人堕落。而且,即使忘记烦恼,那也只是暂时的,当你清醒以后,心里会更难受,而且还容易发生很多意外的事端。”说着,金洋用手指了指场中的那些迷失了本性,疯狂的舞动的人,柔声道:“你看吧,那就是他们不再难受,忘记烦恼的方法,你愿意和他们一样吗?”

  小女孩顺着金洋指的方向望去,过了一会,她将目光移向了金洋,缓缓的摇了摇头。

  “那,那如果我心里很难受,那我该怎么办呢?”

  “和我上床保证你忘记烦恼。”金洋小声嘀咕了一句。

  “什么?”小女孩发现金洋的嘴张了几下,但她却没有听见任何声音,便将小脑袋向金洋靠近了些。

  “啊,我说你找个你信任的人,然后把那些使自己心里难受的事告诉他,你心里就会好很多。”

  女孩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轻声道:“这个方法的确很有用,我现在心里已经好了很多。”说完,她悄悄望了金洋一眼,想说什么,但嘴唇动了几下,最终什么也没有说,俏脸微微红了。

  “小妞,坐在这里不无聊吗?和哥们一起去池子里爽爽吧!哥们保证让你爽个够!”

  一声充满挑逗的轻佻声音打断了两人的谈话。金洋转头望向声音的来源处,只见四个染着花花绿绿的头发,穿着奇装异服的二十岁左右的男人不知何时走到了他和女孩的身边,说话的是一个红毛。

  金洋暗叹了口气,好不容易找到了一点点感觉,一下子就被这四个人渣给破坏了。他知道自己今天不好好的拿这四个家伙练练拳,就难以抚平自己心中升起的怒火。

  女孩似乎有些惊慌,她没有想到这个地方真的有坏人,她的朋友介绍她过来时,可没有说这里有坏人啊。

  突然,一只温暖的大手轻轻的搭在了女孩的颤抖的小手上,女孩抬头望向了大手的主人,她看见了一双明亮,温柔,犹如一潭深不见底的井水的明眸,她心里刚刚升起的那股惊慌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她突然感到无论发生什么事情,眼前这个好看的男人都会保护自己,只要有这个男人在,自己就不会有任何危险。

  小手真温柔,摸起来真爽,如果不是有身边这四个讨厌的家伙在,自己还可以多摸会,如果不是他们过来捣乱,自己说不定还可以亲到她的小嘴。龌龊的金洋乘机摸了摸女孩的小手,心里感到万分可惜,同时他对眼前的四个小子更加怨恨。

  “滚!”

  金洋“嚯”的一声站了起来,望向红毛,缓慢的从口中吐出了一个充满震撼的字。

  红毛一下子愣住了,他没有想到坐在女孩对面的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男人竟然敢这样对自己说话。

  “他妈的,找死!”

  红毛回过神后,恼羞成怒,大喝了一声,举起拳头向金洋的头部捶去。红毛身后三个人也立即围了上来,堵住了女孩和金洋的去路。

  金洋不偏不闪,嘴角露出了一丝充满嘲弄的冷笑,右手闪电般伸了出来,一把抓住红毛砸过来的拳头。红毛大吃一惊,急忙想将手挣脱,同时将左手握成拳头,砸向了金洋,金洋仍然冷笑着伸出了自己的左手。

  “啊!”红毛尖叫了一声,身体随着金洋的手的扭动,缓缓的跪了下去。

  另外三个人一看情形不对,分别抡起了椅子,酒瓶。拿酒瓶的人照着金洋的头狠狠的砸了下去,握着椅子的人也在此时将椅子砸向了金洋,坐在一旁的女孩吓的尖叫起来。

  金洋的眼中闪过了一道残酷的光芒,他突然闪身,顺势一脚将拿椅子的人当成玩具一般,向拿酒瓶的人踢去。拿椅子的人一时把持不住,身体直直的撞向了拿酒瓶的家伙,同时他手中的椅子也狠狠的砸在了那人的头上,而那人手中的酒瓶,也毫不客气的砸在了拿椅子的人的头上。两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响起,迪巴的其他人终于被惊动了。但是他们并没有骚动,在迪巴打架是很正常的事情。一部分喜欢看热闹的人停了下来,将目光移向了金洋这边,大部分人只是向金洋他们望了一眼,又继续自己刚才的活动。

  四个人中已经有三人躺在地上哀号,剩下的最后一个人一看情形不对,连忙转身想逃。金洋哈哈笑着冲上前去,对着那人的屁股狠狠的踢了一脚,在一声惨叫声中,那人的身体离地而起,直直的飞扑了出去。

  “滚!”金洋低头望向地面上的三人,冷声喝道。

  那三人如释大赋般,强忍着疼痛,连滚带爬的向迪巴外面逃去。

  金洋用手整理了一下头发,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似的,轻轻的扶起椅子,重新坐回刚才的位置。他突然发现女孩瞪着眼睛,嘴张的大大的,像看怪物似的看着自己。

  “你怎么了?”

  金洋伸手在女孩那呆滞的眼睛前晃了晃,柔声问道。

  女孩回过神来,眼睛中的呆滞变成了惊讶,接着又转变成了崇拜。

  “你,你好厉害!”

  女孩望着金洋,双眼散发着兴奋的光芒,无比惊讶的道:“你,你一个人就打跑了四个坏人。”

  这算什么,如今就算是四十个人,自己也不会再放在眼里。金洋心里想着,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轻轻的喝了口可乐,柔声道:“这没什么。”

  接着,他又变得严肃起来,望着女孩正色道:“刚才你也看见了吧,这里的坏人很多,你以后可不要再来这种地方了。”

  女孩眨了眨调皮的大眼睛,嘻嘻笑道:“我不怕!”

  “你不怕?”金洋讶声反问道。

  “是啊,有你在,什么坏人我都不怕。”

  女孩说完这句话,脸突然冒起了一道红晕。

  金洋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异样的感觉,小女孩难道爱上我了?难道情圣的魔力竟然如此的强大?既然这样,那么花心也就不是我的错了。

  为自己寻找了一个让自己可以心安理得的泡妞的理由以后,金洋干咳了一声,然后柔情脉脉的望着女孩,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脸上的红晕还没有消退,她低着头,搅拌着咖啡,轻声道:“陈灵。”说完,她抬起头来,悄悄的望了金洋一眼,一看见金洋正用那双犹如亮星般的眼睛炽热的望着自己,吓的连忙又低下头,心突突的跳个不停。这个男人为什么长得这么漂亮?陈灵心里暗想。

  金洋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柔声道:“陈灵,灵儿,恩,真好听。我叫金洋,黄金的金,海洋的洋。”

  陈灵闻言身体突然一震,脸色突然变了。

  金洋也注意到了陈灵的异样,他皱了下眉头,轻声问道:“你认识我?或者听别人说起过我?”

  陈灵望着金洋,脸色忽暗忽明,目光十分复杂。过了良久,她轻叹了口气,低头望向身前的咖啡,小声问道:“你认识屈小红吗?”

  “屈小红?”

  金洋隐隐感到这个名字有些熟悉,但是一时也想不起是谁。

  “她的外号叫火鸡。”女孩又抬起头来,神色复杂的望了金洋一眼,低声道。

  “啊,是她!”金洋的大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女人的相貌,接着心里苦笑不已。屈小红是他以前的一个女朋友,他也记不清是第几个了。他和屈小红谈时,屈小红还在上初一,而自己已经是县里的有名的流氓了。

  他还记得那个女孩性格充满了叛逆,正因为她叛逆的性格,她才与自己这个大流氓走到了一起。凭着他的名号,她很快就成了她们学校的大姐大。后来,因为自己和另一个女人走得太近,她经常和自己吵架。在后来的某一天,自己一气之下,就和她分了手。

  金洋不明白陈灵这样一个纯真的女孩怎么会认识火鸡这样的女孩,俗话说物以类聚,但金洋在陈灵的身上找不到丝毫社会的气息。

  “你认识她?”金洋望着陈灵,讶声问道。

  陈灵的目光闪动,脸色极其不自然,过了良久,她才轻声道:“她是我在学校里的最好的朋友。”

  金洋差点从椅子上跌了下去。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竟然是最好的朋友,这,这也太离谱了吧?如果她们是最好的朋友,那么自己的以前的事迹,陈灵岂不是基本上都知道了?

  “她经常在我的面前谈起你。”陈灵红着脸,小声道:“她说,她说你是这个世上她唯一忘不了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能够让她伤心的人。”

  说完,她幽幽的望了金洋一眼,轻声道:“那时我就一直想知道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但是她一直不愿让我认识你。她说你身上仿佛有股魔力,接近你的女孩都会,都会受伤。我现在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这样说了。”

  陈灵突然站了起来,目光迷茫的望了金洋一眼,轻声道:“我要回家了。”

  金洋心里暗叹了一口气,大呼倒霉,到嘴的肥鸭就这样飞走了。

  “我送你吧!”金洋站起身来,无奈的道。

  陈灵悄悄望了金洋一眼,然后轻轻“恩”了一声。

  金洋和陈灵一前一后走出了迪巴,两人各怀心事。金洋转头看了看陈灵,越看越觉得可惜,同时后悔万分。如果自己随便编个名字告诉她,那自己说不定今天晚上就可以亲到她的小嘴了。金洋边走边想。

  突然,金洋感到自己的手被一只温柔的小手抓住了。他心里一惊,随即一阵狂喜。啊哈,看来情圣的魔力的确是非凡啊。他转过头来,只见陈灵的脸色苍白,目光惊恐的望着前方。

  金洋意识到事情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他转头顺着陈灵的目光望去,只见前面灯光下,至少有三十人守侯在那里,他们的手上拿着铁棍,砍刀等器械。自己在迪巴修理的几个小流氓也在里面,其中红毛站在一个身形特别高大的大汉旁边,他望着金洋,眼中闪动着凶狠的光芒。

  金洋嘴角露出了一丝温柔的笑,他低头对陈灵柔声道:“如果你感到害怕,那就挽住我的胳膊。”

  陈灵的小脸又露出了两道红晕,她望了望前方那群明显不怀好意的“坏人”,又望了望同样不怀好意,脸上挂着一丝可恶,但是很好看的笑容的金洋,最后轻轻咬了咬下唇,伸出颤抖的小手,闭上眼睛挽住了金洋的胳膊。

  金洋望着陈灵那副可爱之极的模样,心里感到惬意极了。他再次将目光移向了前方,然后挽着陈灵,迎着红毛射过来的恶毒的光芒,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红毛眼睁睁看着金洋一步一步的逼近,心里突然紧张了起来,虽然他很想冲上前砍过去,但是一来他心里特别畏惧金洋,二来老大还没有下命令,谁也不敢率先动手。同时他心里有些纳闷,平时砍人时,老大只要看见了目标,二话不说,上去就砍。今天老大是怎么了?怎么到现在还不下令动手?望着老大脸上那高深莫测的笑容,红毛的心里直嘀咕。

  金洋一直走到大汉的面前才停下来,而陈灵则一直闭着眼睛,身体几乎与金洋粘在了一起,她认为只要闭着眼睛,那么她就是安全的。

  金洋与大汉面对面盯了良久,突然都大笑了起来,然后两人紧紧的抱在了一起。红毛傻了,其他所有人都傻了。他们望着这戏剧话的一幕,感觉好像在拍周星驰的电影。

  “傻小子们,还愣着干嘛?还不赶快叫大哥!”

  待两人分开以后,大汉转头对身后的人大声吼道。

  其他的人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就算是傻子也可以看出,自己的老大和眼前的小白脸是朋友,而且还是很好的朋友。

  “大哥!”

  所有人都齐吼了一声,声音在街道回荡着,久久不绝。

  陈灵悄悄的睁开了眼睛,望着大汉和金洋,眼中充满了迷惑,但是她知道危险已经过去了,便松开了挽着金洋胳膊的手,手松开了,她心里突然感觉仿佛失去了什么东西似的。

  大汉的虎目在众人充满期待和迷惑的脸上巡视了一遍,脸上露出了爽朗的笑容,他手搂着金洋大声道:“他就是我经常向你们提起的,我皮条一生中最敬重的大哥,金哥!”

  红毛彻底的傻了,他知道这次自己算是玩完了。

  在众人的欢呼声,崇拜的目光中,金洋与皮条相拥着向皮条家里走去。皮条派了个人送屈灵回家,陈灵撇了撇小嘴,虽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回家了。临走时她悄悄望了金洋一眼,发现金洋也正在看她,心里涌上了一丝甜蜜,但她心里也更加迷茫了。

  到了皮条家里以后,大多数人都离开了,只有三个人一直跟在皮条的后面。金洋,皮条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另外两个人也坐了下来,还有一人则将茶水泡好,给大家倒好茶水后,才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金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了怎么也不来找兄弟?”

  皮条轻喝了一口茶,笑着问道,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芒。

  面对皮条那坦率的目光和真诚的笑容,金洋心里升起了一丝惭愧。他干笑了一声,道:“我以为你还没有出来,没想到你不但出来了,而且又回到了道上。”

  皮条抽出一支烟,递给了金洋,接着自己也点燃了一只,抽了一口后,才道:“我以为李哥已经告诉你了呢。唉,能够这么早出来,多亏了李哥的帮忙。李哥的确是个好哥们。”

  “是啊。李哥是个好哥们。”金洋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缓缓的将烟圈吐出,无限感叹的道。接着,他将目光移向皮条,柔声问道:“你出来后都在做什么,看样子你还混得不错。”

  皮条裂开嘴嘿嘿笑了两声,然后道:“出来后我才发现外面的世界都变了。以前的兄弟也找不到几个,金哥你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当时我瞎混了一段日子,重新认识了一些兄弟,以前的那些兄弟也陆陆续续的聚集了起来,不过只剩下二,三十人了。本来我们刚开始的活动还特别小心,那时候我们这个县基本上已经成了徐辉的天下。谁知过了一段时间,徐辉那边的人对我们的存在根本就没有反应。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徐辉怕伯父以前的属下的报复,大多数时间都在外地,这里交给了一个叫黄欢欢的女人打点。而那个黄欢欢仿佛整天就知道玩乐,对于管理地盘根本就没有兴趣,于是我们就乘机发展了起来。”

  说完,他仿佛想起了什么,小心的望了金洋一眼,轻声道:“伯父的事情,你,你都知道了吧?”

  金洋将香烟含在嘴里深深的吸了一口,脸上的神情没有什么变化,轻轻的点了点头,他将香烟拿下后,香烟的过滤嘴上多了几个深深的牙印。

  皮条轻叹了口气,他抬头静静的望了金洋一会,轻声道:“金哥,伯父的仇我们一定要报!”

  金洋看似漫不经心的将香烟塞进了烟灰缸中,淡淡的道:“我会要徐辉十倍奉还的。”淡淡的语气中充满了杀意,在场的每个人的心都禁不住颤抖了一下。

  “哈哈,兄弟间刚见面就不要再谈这些深沉的话题了。”金洋突然笑了起来,打破了厅里的沉闷,他望向坐在旁边的三个人,问道:“皮条,你怎么到现在还不将这几位兄弟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皮条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嘿嘿笑道:“我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他站起身来,走到一个人面前,那人连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皮条拍着他的肩笑道:“这三位都是我出狱后新认识的兄弟。这位名叫陈建伟,外号诸葛亮,是我们帮的军师,我们帮能够发展的这么迅速,多亏了他一直在出谋划策。”

  金洋认真的打量了一下陈建伟,只见他又高又瘦,头尖尖的,鼻梁很高,前额向前凸起,模样很难让人恭维,但是他的那双眼睛特别明亮,时时闪过一道精光,极其引人注目。他看见金洋正在望着自己,便含笑点了点头,金洋也回以一笑,同时,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皮条这个性格莽撞的汉子,竟然也可以在徐辉的眼皮底下搞了一个帮派。

  皮条又走到了第二个人的面前,那人也连忙站了起来。“他叫洪天,外号洪胖子。你别看他体形有点胖,他打起架来,反应比我们帮的任何人都快。他是我们帮的头号打手,为我们帮的发展立下了不少功劳。”

  金洋将目光移向洪天,发现他的体形何止是“有点胖”,几乎是胖的出奇,他不仅胖,而且也不高,面貌十分普通,是那种你就算是看过十遍,不出十分钟,就又忘记了的人。如果在人群中,任何人都不会去留意他。但金洋却感觉到了他身上所散发出的危险气息,金洋感到他就像一只难于驯服的猎豹,随时都可能跃起给身边的人致命的一击。

  这时,洪天也发现了金洋望向自己时的戒备的神色,便微微笑了一下,心里却暗吃了一惊。

  金洋已经恢复了常态,他淡淡的笑了笑。

  皮条奇怪的望了望他俩,然后走到第三个人身边。第三个人早就已经站起等候了,他一看见皮条向自己走来,便呵呵笑道:“我就不用大哥亲自介绍了。我叫张明,最近才入的帮。我是从外地流浪到这里来的,多亏大哥的收容,我才没有被饿死。”说完,他恭敬的对着金洋点了点头。接着,他拿起身边的茶壶,走上前给大家面前的茶杯中添满了水。

  皮条眼中闪过一道赞许之色,然后又坐回了金洋的身边,道:“小张这个人很勤快,自从跟上我后,天天帮我整理家里的一些杂活。”

  金洋发现到当皮条说这句话时,洪天的眼中闪过了一道鄙夷之色。

  “啊,金哥,差点忘了告诉你。我们帮的名字叫做黑狼帮,现在已经有了一百多的帮众。因为我们有李哥的照顾,黄丫头那边的人也很少来捣乱,所以现在这片地方基本上成了我们的基地。不过为了防止引起徐辉的注意,我们的行动一向都很低调。”

  皮条望着金洋兴奋的道,眼中闪过了一道得意之色。

  金洋赞许的点了点头,现在帮派的规模还不大,只有低调才能成气候。他也明白了皮条用自己的外号来做帮名,就是为了等自己回来。金洋的心里涌起了一股感动。

  皮条突然站了起来,大声宣布道:“从今天开始,黑狼帮的帮主由金哥来担任,你们和我以后要一起好好辅助金哥!”

  陈建伟,洪天,张明闻言连忙站起,望向金洋恭敬的叫道:“帮主!”喊完。他们一起将手举起,做了个奇怪的手势。

  金洋也连忙站了起来,本来他还想推让,但当他看见皮条望向自己的充满期盼的目光,便将到了嘴边的话吞了回去。

  “好!既然兄弟们看得起我,那我就暂时担任黑狼的帮主,我金洋今天正式承诺,只要有我金洋的一天,我就绝不会让兄弟们饿肚子!从今天开始,我将和黑狼的兄弟们同甘苦,共富贵!”

  金洋望着四双真挚的眼睛,一字一顿的道,他知道,从今天开始,他肩上多了一条重担,他也知道,以后,他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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